当前位置:小说阅读网>书库>穿越>重生之相逢未晚> 重生之相逢未晚_分卷阅读_126

重生之相逢未晚_分卷阅读_126

  ☆、第一百章 偶遇
  次日下午林墨就乘坐了长途汽车去锦城,到锦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林书还有半个小时才放学。林书和庞校长借宿在庞校长哥哥家,庞校长哥哥如今县里的教委工作,但老婆却是锦城的中学教师,带着孩子住在锦城,单位分配的房子本来就不大,林书和庞校长借住在那儿本来就已经很不方便了,林墨自然不可能住过去。
  所以决定要过来陪林书一段时间后,林墨就让庞校长帮忙打听有没有短租的房子。庞校长还真从让他嫂子帮忙找到一套,而且就在他嫂子家楼下,是他嫂子同学校一关系很好的同事家的房子,他们刚搬去新房子,正愁旧房子怎么处置,听她说想短租一个月给家里过来培训的侄子住,当即就同意了,还说什么都不肯收钱。不过,最终在庞校长坚持下,还是付了一千块钱租金。
  房主很大方,说了房子里的家电家具随他们用,庞校长只买了两床被褥换掉,就拎包入住了。庞校长知道林墨做菜好吃,听说林墨下午要过来,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去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下午他还要去学校给学生做特训,就把钥匙藏在了楼道的花窗上,已经提前打电话给林墨说过了。
  林墨从车站出来,招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往家属楼赶去,就快到目的地时,忽然在转角处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林墨忙招呼出租车司机停车,付钱下车快步走到路边花坛处。
  “知秋姐,你怎么了?没事吧?”林墨看着坐在花坛边哭得稀里哗啦的女人,不禁皱眉。大半年不见,曾经胖墩墩的小护士,清瘦了许多,面色枯黄,神情憔悴,两只不大的眼睛红肿得跟核桃一样。
  叶知秋怔愣片刻才将来人看清,强忍住泪水,勉强露出一丝尴尬的笑意:“小林是你啊,我没事。”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路上不少路过的行人不断往这边张望,最初苦闷的情绪随着眼泪流干后,叶知秋心里只剩下尴尬和痛苦,拿起脚边被划烂的包起身欲走。林墨见她神色不对,怕她出事,便说:“知秋姐,我就住在这儿附近,要不你先去我那儿坐一坐洗把脸再走,如何?”林墨怕她拒绝,尽量放缓声音道,“你这样子回家,你家里人会担心的。”
  没想到,叶知秋听林墨提到家人二字,刚收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林墨很少看到女人女人哭,还哭得如此伤心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顿时手足无措,好在叶知秋总算抹着眼泪点头跟他一块离开了。
  走进小区,找到单元楼,林墨很快找到庞校长藏在花窗上的钥匙,开门进屋,房子里的摆设不多却井井有条,处处透着一股知识分子家庭特有的雅致。林墨将叶知秋迎到客厅沙发坐下,去厨房给她找杯子倒了一杯温水,又将风扇打开。
  叶知秋拿桌上的纸巾擦干泪痕,又喝了大半杯水后,总算控制住了情绪,皱眉叹息道:“真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林墨善意的勾勾嘴角,“怎么会?谁都有不顺心的时候,情绪发泄出来就好了。当然了,哭可以发泄情绪,却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知秋姐遇到了什么难事,可以说给我听听,或许我可以帮你想想办法。”当初爸爸在省医院看病的时候,叶知秋没少照顾他们,非亲非故的,就冲她的那份好心,林墨也不能坐视不理。
  叶知秋神色疲惫,轻轻叹口气,低着头看着手中的杯子道:“……能有什么办法。”
  林墨轻声道:“你如果什么都藏在心里不肯说出来,那才真是什么办法都没有。”
  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清冷柔缓的声音似乎带着莫名的魔力,叶知秋有种心里的焦躁全都平息下来错觉,缓缓开口。
  原来,叶知秋的父亲也是省医院的医生,是外科主刀医师,一个多月前一次手术中,病人突然大出血死在了病床上。病人家属将所有罪责全部推到父亲头上,这家人在锦城后台很硬,放出话来要让爸爸血债血偿。院方迫于压力,将叶医生开除。叶医生自问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病人的亡故完全是意外,院方不听解释,与此同时,叶医生一直带的‘徒弟’为了上位不惜做伪证栽赃他。而这个人不仅是叶医生的徒弟,更是叶知秋新交的男朋友。‘罪证确凿’,在病人家属的运作下,叶医生被警方逮捕,之后仅仅过了一个多星期,就在看守所中自杀。叶家人只匆匆在殡仪馆看了眼他最后的遗容,他就被推进了焚化炉。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只有天知道。
  好端端一个人就这样没了,叶知秋的妈妈根本无法承受住这样的打击,脑梗发作,虽然及时抢救回来,却落下了终身瘫痪。家里的存款跟流水一样用在她身上,依然丝毫不见好转,而今天,叶知秋被通知由于多次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忽职守,院方将她开除。
  叶知秋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女生,还是家里的独生女,一直被父母宠着疼着,从小到大顺风顺水,哪里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一连串的打击让她心灰意冷,而亲戚朋友冷漠嘲讽的嘴脸,更让她难过,家里的存款所剩无几,从医院拿回来的几百块钱遣散费还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因此才有了她在路边绝望痛哭的一幕。
  林墨听完她的话以后,也替她感到难过,动动嘴皮子说些冠冕堂皇的安慰谁不会?然而想想曾经那个热心助人快乐温暖的‘肥球’,再看看如今落魄绝望女人,林墨如何能轻易开口?
  静默片刻后,林墨轻声道:“知秋姐,我相信安慰的话你已经听得够多了,所以我也不废话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倾述是最好的发泄方式,叶知秋对林墨说完那些话后,心情稍微好了些,苦笑道:“还能有什么打算?只能船到桥头自然直了,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我妈能早点好起来。”
  “那你以后还打算去医院工作吗?”林墨看着她。
  叶知秋摇头道:“有着被省医院开除的履历,还有哪家医院肯要我?就算他们肯,我也不想再去了,没意思。”做一个‘白衣天使’是叶知秋从小到大的梦想,然而,世事难料,谁能想得到梦想也有一天会变成梦魇呢?
  林墨心中一动,问:“那你还有其他打算吗?”
  叶知秋摇头道:“还没想好,现在光是我妈每天需要的医药费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脑子跟浆糊一样,哪里还有心思去想什么别的。”
  林墨沉默了一会儿,道:“知秋姐,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京城发展。”
  “去京城?”林墨的问题太跳跃,叶知秋一时间脑子僵住了。
  林墨解释道:“没错,等暑假过完,我要去京城念高中,我打算跟朋友合资在那边开一家药膳馆,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将这家店交给你经营。”
  毫无疑问,爸爸现在可以将火锅店完完全全的经营下来,而单一的火锅店并不是林墨的目标。所以,这次去京城,林墨并没打算只在学校里做个称职的书呆子,他想要拓展他的计划。火锅店在爸爸的经营下,经营模式日渐成熟,以锦城为起点,逐步像外围省市稳打稳扎的发展是最好的。所以,在京城那边,他打算开一家药膳馆。现在药膳还只在极少数上流人士中流传,即使在京城,真正完全意义上的药膳馆也没两家,从开拓和占领市场的角度来看,无疑是最佳时机。如果说火锅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草根文化,那么药膳就算得上是自上而下的贵族饮食,京城贵为一国之都,将总店开在那里,对日后的发展是极其有利的。
  药膳馆的事情,林墨去京城回来以后,就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构思考虑了。配方、店铺、资金、人脉等等问题,他都不需要太过担心,唯一缺的就是一个信得过的负责人。不管怎么说,他去京城是去念高中的,不可能有太多时间泡在店铺里。凭着上辈子做盛唐的经验,主厨方面他心里已经有了人选,现在就缺一个能够全盘管理并且是他信得过的店长。上辈子他做盛唐还要晚几年,那些个经理如今只怕还在读大学或者在基层累积经验,想将这些人找出来不难,难的是经历不同,此时的他们,无论是自身的能力还是忠诚度都无法达到他的要求。
  老实说,叶知秋并不是他理想中的人选,毕竟她的本质工作是护士,从未从事过饮食行业。但是他愿意给她一个尝试的机会,有报恩的成分在里面,当然更多的还是看重叶知秋的品质。热心、负责、正直、善良,虽然他跟叶知秋之间接触的并不算多,但是却能看到她这些美好的品质。单从这四点来说,他相信只要叶知秋不是笨得无可救药,就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第一零一章 请客
  林墨说得太突然,一时间叶知秋心里也没底,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不过她心里清楚,林墨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帮助她。叶知秋放下手中的水杯,略拘谨的看着林墨语无伦次道,“这太突然了,林墨,你知道我之前的工作,餐饮行业,顶多就是知道锦城的哪家店味道不错,哪家店是正宗老店,其他的我一点经验都没有……”
  林墨挥手打断了她的话,“知秋姐,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有没有信心和决心去做这件事情。”
  叶知秋看着林墨深邃清澈的双瞳,心里的不安、焦躁慢慢沉淀下去,脑海中浮现出殡仪馆的白布下父亲变形的脸,医院的病床上母亲黯淡无光的双眼,男友背信弃义的丑恶嘴脸,以及不久前收到的威胁信……一桩桩一件件如一张细密的网将她紧紧缠住,勒得她喘不过气来。林墨的提议无疑让她看到一缕希望的曙光,以她现在的情况,离开锦城确实是最好的选择。至于经验,叶知秋自问不笨,没有谁天生就会做什么,她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去学,尽最大的努力做好林墨交给她的每一件事情。只要她能渡过现在的窘迫,能够有个容身之处,能够让母亲继续接受治疗,她愿意付出一切。
  林墨的提议对此刻的她而言,如同久旱的旅人在沙漠里看见了绿洲,就算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愿意去争取。可是想到那些黑暗中的威胁,叶知秋再一次迟疑了。林墨愿意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已经很让她感动了,她不能让他因为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林墨看到叶知秋的眼睛亮了一下,很快又黯淡下去,瞬间知道了她的顾虑。他浅笑着安慰道:“知秋姐,我大概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放心,他们不会也不敢找我麻烦。我还要再过半个月才去京城,如果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就趁这段时间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另外,我会让我朋友在京城帮伯母联系合适的医院和医生。伯母的治疗费不够的话,你也尽管向我开口,我可以先帮你垫付,等以后你挣到钱了再还我。”
  林墨心里明白,尽管叶知秋现在过得窘迫艰难,但她绝不是那种会轻易接受别人馈赠的人,真要无偿给她妈妈治病,只怕她想都不想就会拒绝。无关聪明愚蠢,单纯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尊严。
  叶知秋不知道林墨哪里来的自信,敢信誓旦旦那些人不敢找他麻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好像就是特别有说服力。压下心底的千言万语,叶知秋只能含泪道一声:“谢谢。”
  林墨含笑道:“举手之劳而已,这半个月你先把家里的事情料理好,药膳馆的事情等到了京城我再具体跟你说。”
  “好。”叶知秋感激的点头道。
  林墨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快六点半了,再过会儿林书他们该回来了,他还让老庞邀请了他嫂子和侄子一起过来吃饭,这会儿还没煮米呢,必须得抓紧时间了。叶知秋心里惦记着去医院照看母亲,也跟着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没想到时间已经这么晚了,连忙起身告辞。林墨也没强留她,两人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叶知秋拿着她坏掉的皮包匆匆离开了。
  林墨先把电饭煲里煮上饭,再看了下冰箱里老庞买回来菜,有整只鸡,土豆、青椒、红椒、芹菜、猪肉、牛肉、嫩藕、小白菜林林总总一大堆,厨房的水槽里还养着两条大鲤鱼,家里各种调料也备得挺齐全的,一看就知道他有多期待今天这顿晚饭了。
  林墨先把鸡拿出来洗干净,切小块,焯掉水,放在一旁;削了土豆跟青椒红椒一起洗净切块;等锅里油热了以后,将切成厚片的土豆炸至金黄色盛出,再倒入花椒、白糖炸香后倒入鸡块翻炒至鸡块变成金黄色,加入姜、盐、朝天椒、干辣椒、酱料、大料、料酒等调料炝炒出香味后,倒入开水焖炖。
  知道老庞和小书都嗜辣,林墨特意在今天的大盘鸡里放了朝天椒。等鸡块闷得差不多后,倒入炸好的土豆焖炖片刻,再加入青椒和红椒,稍加翻炒调味出锅,一大盘色泽艳丽,辣香扑鼻的升级版大盘鸡就做好了。
  而这时,林书和老庞也到家了。林书鼻子一向尖得很,刚到楼道口就闻到大盘鸡的香味了,跟道风似的刮到三楼,站在门口使劲儿敲门。
  林墨打开门看到弟弟跟只小馋猫似的站在门口,满脸堆满了笑:“哥,你是不是做了大盘鸡,我在楼下就闻到香味了?”
  林墨戳戳他的额头,笑道:“狗鼻子真灵,先去把书包放下吧。才刚做好一道菜,要等会儿才能开饭,一脑门子汗,先去吹会儿风扇看看电视吧。”像林墨这样,小孩儿回家就让去看电视的‘好家长’实在不多,当然,像林书这种暑假还特训到晚上六七点的小学生也很少。
  林书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七点过了,这会儿动画片早放完了,全在播新闻,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先把作业做完,等晚上的时候再看。
  “我还是做作业吧,晚上再看。”当然,林书可不会老实交代,作业是前段时间旷课落下的,他昨天已经补了一大半了,今天晚上再做会儿明天就能成功交差了。
  林墨哪知道林书心里那点小九九,只感慨自家宝贝弟弟实在太懂事太乖了,揉揉小家伙汗湿的头发,转身继续去厨房忙碌。
  不一会儿,老庞也回来了,他放下文件包,跟林墨寒暄几句,主动帮林墨打起了下手。林墨也没客气,将杀鱼的任务交给了他。林墨将切了一半的牛肉,继续剁成碎肉。然后将先前切好并且已经码好味的肉丝,先炒了一个青椒肉丝,又炒了一份甜椒肉丝,再将牛肉和着芹菜炒了。
  三道菜一起锅,老庞已经将鱼杀好去鳞了,林墨将两条大鲤鱼片成片,鱼骨切段,鱼头剖开,分别裹上胡椒、淀粉、花椒、葱段、料酒以及蛋清等调料码味提嫩,再将锅里倒上足量的菜籽油,等菜籽油热好了,混入少量猪油,猪油同样也有增加鱼肉鲜嫩的效果。随后倒入姜片、蒜瓣、干朝天椒、花椒以及野山椒等调料炒出香味,再倒入切好的酸菜,炒出浓郁的酸香后,倒入适量清水,待烧开后,放入鱼骨、鱼头熬汤。
  在熬鱼汤的同时,林墨把切好的藕片,和着泡椒一起炒了。起锅后,用白菜和豆腐做了一个最最清淡刮油的白菜豆腐汤。
  林书趴在客厅的茶几上做题,平时几步就能解出来的题,在厨房飘出的阵阵香味的干扰下,半天想不出一个步骤。忍了又忍,小胖墩到底没忍住肚子里的馋虫,把作业收进书包,一溜烟跑到厨房里,皱着鼻子贪婪的嗅来嗅去,美其名曰帮哥哥打下手。
  老庞见林墨菜都快做好了,跑到楼上招呼嫂子和侄子一起下楼用餐。
  老庞的嫂子姓沐,容貌普通,个头不高,烫着卷发戴着眼镜,身材偏胖,看着就有种知性温婉的感觉。老庞的侄子,庞俊已经读高二了,个头跟林墨一般高,身材微胖,遗传了老庞家的细长眼,笑起来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十分可爱,他的皮肤也很白,跟林书站一块,比林墨更像他哥哥。寄宿在他们家的这段日子,林书一直跟庞俊一个房间,庞俊在数学物理方面非常出色,两人又都喜欢看武侠片,很快就从陌生人变成朋友再变成哥们。
  庞俊刚一入座,林书就吸溜着口水给他介绍:“你快尝尝我哥做的大盘鸡,超级好吃。”
  庞俊是独子,林书不仅乖巧懂事,还跟他尤其谈得拢,在他心里,林书几乎快等同他亲弟弟了。林书这小屁孩儿成天把哥哥挂在嘴上,久闻林墨大名,今天乍一见,才发现林书对他哥哥的外貌形容太简陋了,这哪里叫好看,这样的货色要放到他们学校去,不知多少男同胞要磨牙了,幸好幸好。
  庞俊性向正常,智商高情商正常,青春期蠢蠢欲动的雄性看到另一个拥有完美外表的同性,心里自然少不得比较,先被林墨的外貌秒杀后,再夹一块酥黄的鸡肉放到嘴里——极致的麻辣中带着微甜,土豆和青椒的味道全然融入与鸡肉,与之本身的香味融为一体,烧得恰到好处的鸡肉外酥里嫩,嚼在嘴里几乎让人舍不得咽下去。
  老庞更中意酸菜鱼,极致的酸与辣光嗅着味道,口腔就忍不住开始分泌唾液,夹一块儿雪白的鱼肉吹凉放在嘴里,鲜嫩细腻带着点点‘肥’的感觉,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下去。配上冰镇啤酒,怎一个爽字了得。
  沐老师比较矜持,先夹了一块儿大盘鸡里的土豆。炸过再焖的土豆,外酥里嫩软糯可口,浓郁的麻辣味儿配上鸡肉天然的香味,一吃就停不下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