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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末世生存录_分卷阅读_64

  ☆、第四十四章 黑爪子佣兵团(下)
  陈平、陈安兄弟俩的表情落在陆谦眼里,顿时生出几分兴味,这俩人真的是‘普通人’吗?
  底下的人几经犹豫,除了五个别的佣兵团派来试水的探子离开了,其他人都看在50斤大米和后期丰厚的福利上留了下来。
  陆逊把别墅的地址告诉他们,让他们明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别墅,进行分组和磨合训练,以及派发入团粮食。
  晚上回到别墅,朱芸和朱斌已经搬出去和秦正东他们一块儿住了,别墅里只剩陆谦他们三个人,外加喵崽。
  薛晨想勾搭陆谦跟他一起去厨房做晚饭失败,取而代之的是只会帮倒忙的陆逊。听着厨房里不时传来吵闹声,陆谦烦闷的揉揉喵崽的小肚子,暗想,怎么让小逊和薛晨培养感情就这么难呢?
  他记得以前刚读高中的时候,他们三个一个班,薛晨和小逊都是校篮球队的,没少见他们俩勾肩搭背,关系好得都让他觉得自己的宝贝弟弟被人抢了。
  是什么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突然破裂了呢?
  嗯,好像是班上有个女生向他表白,要做他女朋友,他拒绝了,隔天班上就传出薛晨在追那个女生,之后还跟那个女生交往上了。好像从那以后小逊就跟他杠上了。
  其实这件事情他一点都不介意,本来他对那个女生就没什么特别的好感甚至还拒绝了。薛晨喜欢她是他自己的事情,难不成自己不喜欢的还要挡着让朋友也不喜欢?薛晨好像跟那个女生也没交往两个月就散了,偏小逊就觉得薛晨是横刀夺爱见色忘义,从此两人就开始了不对盘的生涯。
  想想那时候的事情真是挺幼稚的,当然,最幼稚的还是薛晨和小逊,多大的人了多大点儿事,然计较到现在。
  很快,晚餐端上了桌,陆逊切菜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好在薛晨没受那堆奇形怪状的食材影响,做出来的菜除了卖相奇怪了点,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
  吃饱喝足后,陆谦斟酌了一下,把事情提到了明面上:“小逊,薛晨,现在佣兵团已经成立起来了,你们两个都是副团长,不能再这么杠下去了,不然佣兵团早晚会起内讧。李菲菲的事情早就已经过去了,我不希望因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闹得我们大家都不开心。”李菲菲这个名字陆谦想了好久才想起来。
  薛晨和陆逊一听到这名字都愣了一下,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个女人是谁。一想到她,他们俩心底都不约而同的苦涩了,如果不是这个女人,恐怕他们还认识不到藏在心底那些背德逆伦的感情。
  在这个女人向陆谦告白之前,陆逊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第一次梦-遗的对象是自己的孪生哥哥有什么不对。他们从小到大从未分开过,一起玩,一起睡,一起长大,一起经历着父母早逝,一起看着爷爷奶奶叔伯想要侵占父母巨额保险金的丑恶嘴脸,一起被外公接回去抚养……他们一起经历着人生中每一个喜怒哀乐,他们的人生从尚未开始便紧紧焊接在一起,他一直以为他和哥哥会一直就这样一起生活到老死的那一天。
  李菲菲的告白打破了他心底虚假的平静,让他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他的哥哥、他的半身,终究会与一个他心爱的女人组建家庭,然后生儿育女,然后……他们会像世界上所有的亲兄弟那样兄友弟恭,然后,他们将再也不是彼此最亲密的人。
  他恐惧过,彷徨过,甚至遁去a市读逃避过。
  然而——
  如果爱上自己的哥哥是一种罪,他宁愿永生永世罪不可赦。
  薛晨发现自己对陆谦有意思也是在这一次告白之后,在这之前,陆谦在他心里的定位是好朋友的哥哥,当然,也是好朋友。对比自己家里不知所谓的父亲继母同父异母的弟妹,陆谦和陆逊兄弟俩的感情好得让他嫉妒。
  那时候他觉得陆谦特别好玩,明明是哥哥却比弟弟矮,偏偏要做出一副好哥哥的样子,什么事情都想着陆逊,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保护者的姿态;面上看着挺温文尔雅的,了解了才发现他其实挺呆的,每次看到他跟陆逊勾肩搭背的,那小眼神就一悠一悠的,好像自己成了跟他抢弟弟的混蛋似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的眼睛总会不自觉的追逐他的背影,上课的时候、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一个人在街上闲逛的时候……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卑劣的第三者似的,慢慢侵入他只围绕着弟弟转的世界里,心底窃喜着,渴望着有一天陆谦也会这样围绕着他转。
  如果不是李菲菲的告白,他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种感情早已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是喜欢,是占有。
  他无法不去嫉妒能够光明正大给陆谦告白的李菲菲,他害怕,总有一天,陆谦会抵挡不住诱惑,所以他追求李菲菲,让她做他的女朋友。因为他深知以陆谦的性格,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上好朋友的‘女朋友’,无论是在任还是前任。
  他为自己的卑劣感到羞愧,但是,如果能够和陆谦在一起,他不介意自己变得更卑劣。
  他不知道陆逊是怎么看穿了他的心思,甚至毫不留情的揭穿他,威胁他,所以他一直不敢表白,只能小心翼翼的接近再接近,让小谦慢慢爱上他。可惜心上人迟钝得天怒人怨,不过,迟钝也有迟钝的好,起码少了一大串竞争对手,薛晨默默安慰自己。
  不过,跟陆逊心叵测的混蛋和好?
  正好陆逊也扭过头来,两个人目光相接,火光四溅,哼!
  正所谓情敌见面分外眼红,陆团长想调和两个副团长的关系怕是得终生奋斗了。
  薛晨和陆逊也不是不识大体的人,皆向陆谦保证不会把私人恩怨带到公事上去,至于私底下——看在哥哥小谦的面子上,尽量容忍那个心怀鬼胎的混蛋吧!
  第二天早上,秦正东他们到的时候,看着‘互帮互助’一脸‘哥俩好’的陆逊和薛晨时,全都噤若寒蝉,这是唱哪出?下意识看了看坐在沙发上消食一脸欣慰的陆谦,团长你真的不觉得这气氛实在太诡异了吗?
  上午九点,新招募的九十五个成员全到齐了,陆谦他们三个在前面带路,把人带进了三个会所中的体育健身会所。这个占地近十亩的三层楼会所,足够充当他们的训练场地。
  一到会所,陆谦让就所有小队长出列,让团员自主挑选队长,朱斌没有参加选拔,陆谦直接让他进入朱芸那个小队。
  虽然大家都很倾向于找一个武力值破表的队长,但站队也是很重要的,没必要第一天就给未来的队长添堵,所以大家在了解自己实力的情况下,都很有眼色的站好了队,没有出现什么不理智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朱芸那一队除她和朱斌而外的八个成员,余下六个全是女人,还有一个是败给她的陈东和一个贼眉鼠眼的小子,叫罗进。
  分好组以后,陆谦留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给各组,让组内成员相互介绍认识。现在这些成员正处于彼此试探,彼此不信任的阶段,但是等他们经过一场场生死洗礼后,他们就会明白,这个世界上除了信任自己的实力,还必须学会信任自己出生入死的同伴。
  人类,如果学不会团结,只会自毁长城,只会一败涂地,只会自取灭亡。上辈子陆谦用了七年的光阴,见证了无数死亡,领悟到的人类唯一的生路——团结。
  不管别人怎么样,但是要进他的佣兵团就必须做到忠诚和团结。只有这样,他才能带领他们走向更远的地方。
  等各团有了基本认识以后,陆谦让他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对战,小组赛第一名,每人额外奖励10斤粮食。
  大家一听别提多有干劲了,可真正对战起来,却发现有些施展不开,每组的实力相差并不大,队长有队长之间的战斗,队员人数多,实力相当,想要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谈何容易?
  渐渐的,大家也慢慢摸出些门道,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胜利,就必须组内合作。
  比试一直进行到下午三点,中途,陆谦免费每人提供了一包压缩饼干,几桶热水。
  比试最终获得胜利的是秦正东那一组,朱芸他们那一组,尽管有两个力量系异能者,但架不住其他成员实力实在太弱,败给了秦正东,屈第二虽败犹荣。
  一场小小的小组对抗赛,看似没什么,实际上却让大家彼此熟悉起来,萌生出一种小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长此以往,这些感情会渐渐转变成成员之间的信任。
  比试结束后,陆逊把大家带到了他家别墅外面,五十斤重一袋的大米早就已经整整齐齐的码在了地下车库里,大家很有秩序的排队领走大米。除了大米,陆谦还额外给每个小队长发了两个午餐肉罐头。别墅区里没有去做工的民陡然看到出现这么多彪形大汉,一边忧心着,一边又极其眼馋着陆逊他们派发的大米,却碍于丧尸猎人们凶巴巴的表情,没一个人敢上前。
  领完粮食后,陆谦宣布后天早上7点整,所有成员自带干粮在别墅外集合,进行佣兵团第一次行动,大家心里都隐隐期待着。
  ☆、第四十五章 第一次行动
  接下来的一天,陆逊用过他在当黑市晶核商人时积攒的人脉,仅花了1000枚晶核就换到了20辆八成新的双排座皮卡,2辆崭新的可载重6吨的大东风车。又花了2000枚晶核,从黑市和政府兑够点换了足够这些车辆烧三天的汽油、柴油,此外,还花了500晶核买了足足一百把消防斧。陆逊手里的晶核几乎消耗殆尽。
  陆谦把早先准备在空间里的特制钢管和在青桐镇时‘贪墨’的弓箭弩和弓箭拿了出来,团规里承诺的提供武器算是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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