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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他是神经病_分卷阅读_125

  102L:他们不就仗着那女生年纪小所以有恃无恐么,一个十八岁的女生,盗取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没错在我眼里就是孩子——的东西,还在网上破口大骂,他们也真有脸,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的根本可以摒弃了,犯罪的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罚,然而被侵犯权益的也是未成年人,这是要重罚吧?跪求学法律的病友们出来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159L:回102L的病友,在这种情况下,犯罪的人不能够申请从轻处罚(这里的从轻基本上可以归类到一笔带过一笑泯恩仇的那种了),但是按理来说确实需要比法律上规定的要稍稍判得轻一些,不过哪怕是轻一些,也够这妹子喝一壶的了。我记得擅自搬运、改编别的作者的文,不仅仅要道歉,并且黑历史要进入个人资料,还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并且情节严重的要坐牢,这妹子是未成年人,估计黑历史记入个人资料这件事能免,其他的不好说,依法判定入狱的话也要适当减免一定的时日,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不罚这个女的我心不甘,我家院长哭了啊!
  249L:两次开庭审判,两次的震撼,我还记得他上次独自上庭的时候面对傲慢的纽卡斯人然后高傲地甩出种种资料打脸的事情,那会儿我觉得他简直帅破天际,那会儿我就觉得我心中的男神得换人了,然而这次同样是震撼,但是更多的原因是他让我终于意识到他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当年我十六岁的时候在干什么?上课玩闹无忧无虑,我爸妈舍不得我受到哪怕一点儿委屈,可是看看这个女的干了什么,盗走我家院长的东西还理直气壮,仗着自己年纪小妄想推脱责任,呵呵,她年纪小,难道我家院长看着就很老吗?
  328L:坐等法院判决,要是法官还是从轻发落的话,呵呵我也得去模仿模仿这种行为了,毕竟,我、年、纪、小!
  400L:同坐等。
  法院这边,东方慕把头埋进东方言的怀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就摆明了“我不听我不听你们欺负我”的悲惨模样,在场的人脸色变了又变,原告当庭痛哭的例子比比皆是,觉得被告狡辩、或者说诉说案件的时候回忆过于痛苦等等都足以勾下原告的眼泪。
  东方慕自从开庭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不少人都看过他打脸纽卡斯的经典案件,都在等着他再度出手,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用哭声来诉说他的委屈——这样的哭声于大家来说更为震撼。
  是啊,那个女孩子才十八岁,是未成年,可是如今这个被夺走了属于自己东西的少年,何尝不也是个孩子呢?
  东方慕全程没有说一句话,可是他的哭声,却比任何言语都更为有用——虽然这哭声听上去就是干打雷不下雨的类型。
  原告律师乘胜追击,大部分观众表示:两边都是未成年,虽然都同情,可是很明显原告看上去更可怜怎么办!
  被告这边,梦梦父女的脸色渐渐变得差了起来,等到原告律师提出希望法院按照律法对被告进行XXX各种判决的时候,他们险些跳了起来。
  “我的女儿只是个孩子!”他黑着脸强调。
  东方言抬头看了他一眼,用淡淡的语气回答道:“哦,我知道,我儿子比她小两岁,但是比她懂得太多了。”语气中不仅仅是对东方慕的宠溺,也是对两人的嘲讽。
  梦梦的爸爸脸色瞬间就涨成了猪肝色。
  原告律师提出,梦梦需要公开对东方慕道歉,并且赔偿一定的费用,并且盗取别人小说擅自转载这一件事,要记载入日后她的身份光脑里面。
  此时的梦梦父女,还不知道“盗文”在联邦究竟是多么严重的罪名,他们还以为这样的罪名就和在他们国家一样,其实没有多少人在意。
  于是他们授意律师,在赔偿费用上尽量帮他们反驳,只要不坐牢、不赔偿巨额费用,那么他们就很满足。
  至于道歉一说,等到梦梦用原账号道歉之后,可以再另外申请一个号什么的,在网上嘛,改头换面或者是换个网站之后谁也不认识谁不是吗?
  东方言看出了他们的想法,眼中闪过一丝嘲笑,并没有在赔偿费用上纠缠太多。
  最终,按照联邦的法律,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要对原告公开道歉,并且此案判决会记载入被告日后所颁发的身份光脑信息中,被告赔偿原告XXX联邦币,考虑到被告未成年的身份,所以监禁刑罚免除。
  这一判决一出来,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都十分满足。
  东方言抱起自己的儿子,将他的头按在自己的怀中,不让比人窥探一分一毫,然后大步离开了审判席,途中经过眼中闪过笑意的两父女,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微笑。
  两人不知所以,但是考虑到对方没有对自己下大压力,于是没有深究。
  东方慕的读者们通过直播看着这父女两人心满意足的神色,都觉得不可置信。
  【他们两人不知道……公开道歉和判决记载入个人信息意味着什么吧?】1L:赌一根黄瓜他们绝对不知道……
  2L:加压一个叶逸尘。
  5L:加一个哭泣的院长
  12L:卧槽你们压的都是些什么鬼,正常一点好吗?我加一个墨书玉!
  54L:等着吧,科洛与联邦的合并已经一周了,这个星球不算大,最迟再过一周,个人光脑就要普及了,到时候他们就会知道哭了。
  102L:他们现在的心理活动绝地是“发完道歉函之后换个账号嘛,多简单”、“不就是个盗文判决嘛,又不是杀人放火,记就记呗”这样的,呵呵,我等着她哭的那天。
  149L:哈哈哈我现在还在看那父女两人微笑的模样,我觉得他们大概把院长当做傻瓜了,觉得被他们三言两句就打发掉了提出来的赔款一下子就减了一半,我看着那被告的辩护律师的脸各种爽你们知道吗?可怜的辩护律师,大概没遇到过只想减轻赔偿款压力的委托人!
  214L:院长今天哭了表示心好痛,决定后天坎罗维活动月的时候去找院长,等活动月过了再围观这对父女的悲惨生活。
  245L:终于知道院长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了,比起纽卡斯的人,这对父女简直战斗力太低!
  确实是比起纽卡斯研究院的人,这对父女的战斗力实在太低,哪怕他们请的律师十分不错,耐不住这对父女关注点全在钱的身上,后来判决的时候判定的赔款比一开始提出来的少了将近一半,这两人就觉得无比开心了。
  众人纷纷在论坛里面笑着说他们家院长帅出新高度,整个过程只用一哭就完成了案子的最后判决——没错就是帅,对于脑残粉来说,偶像的任何行为都是帅的!
  这件事随着梦梦发表的十分诚恳的道歉函就此告一段落,东方慕听说哪怕女儿做出这样的事情,做父亲的也没有对女儿有过多的责备,反而是带着梦梦在这个星球上停留了好长的一段时间,虽然因为没有身份光脑所以前几天出行什么的有点受制,但是随着光脑的普及化,加上这两人又在联邦星系中心,所以光脑很快就办了下来,对此,他只是与自己的亲人相视一笑。
  而随着身份光脑办下来之后,梦梦等人才发现不对劲。
  首先是梦梦自己的账号ID,无论在什么网站申请新ID,ID的个人信息中,“曾因擅自转载‘精神病重症患者’的小说而被原作者上诉,法院判决如下……”这一信息都会自动地出现在她的账号信息之中,而她的个人身份信息中,此信息也如影随形,在联邦结交的新朋友,在相互交换通讯频道的时候看到这个信息之后,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这些人中未必都是东方慕的读者,但是在联邦,擅自转载、改编别人的小说,是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梦梦应该庆幸她现在还是未成年,别人虽然看她的眼神很不好,但是联邦人对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宽容心,并没有出演讽刺。
  她也是因为别人的眼神不对劲了,才去查了这件事,得到的结果却是让她直接将房间里面能摔的东西都摔得粉碎。
  个人身份的信息记录内容是按照之前判决时候,写在判决书附录里面的。
  梦梦父女当时因为赔款能够减半开心不已,所以没有在意附录上的信息记录的提示,此后她拿到个人光脑之后,曾经在判决书上看到的那些字句一字不差地进入了她的身份资料中,而这份资料最要命的是——并没有注明梦梦是在多少岁时候犯的错,只是模糊说了个“曾”。
  想想吧,梦梦现在还是十八岁,“曾”就代表着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做错了事,所以大家对她有着一定的宽容心,但是当她过了22岁——不,现在并入联邦之后,就是25岁了。等到她25岁成年之后,以至于她的岁数再往上的时候,所谓的“曾经”所代表的范围就有些广了,是小时候呢,还是成年之后呢?
  联邦人对未成年有着很大的宽容性,可是对于成年了还犯错的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
  而这种个人资料,无论找哪个黑客,都没有人敢帮忙遮盖的,除非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意被告的个人信息中,“犯罪史”可以抹消,否则这个污点就会跟随她一生。
  可以说,整个判决最要命的不是公开道歉,也不是那曾让她咋舌的庞大的赔款,而是判决要加入个人资料信息这一点。
  在联邦,擅自转载别人的文就属于“文化盗窃”,这个罪是与杀人放火摆在同样的位置的,都属于重罪。
  此时才开始后悔的梦梦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疯狂,她的爸爸心疼女儿,决定在中心星系再留一段时间,顺便托人找找东方慕所在的地方,试图让东方慕对法院提起上诉,能够免去这样的刑罚。
  而此时的东方慕,正投入坎罗维的活动月中,忙得不亦说乎。
  第九十章 神经病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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