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逃 第92节
霍南笙想了想,说:“被宠着,感觉有他在,我可以一辈子都不长大。”
停顿两秒,她又自我否定:“但我想快点儿长大,快点儿追上他的步伐,一点点拉近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最后……和他并肩。”
话说到最后,声量逐渐减轻,直至消失不见。
南烟问她:“为什么一定要并肩呢?你有没有想过,对霍以南而言,他可能并不需要一个和他并肩的人。并肩有什么好的?外面的大风大浪,他一个人承受就够了,你只需要安静地待在他给你的温暖城堡里,在他需要你的时候,陪在他身边。”
初春阳光料峭,春风喧嚣。
光影浮尘翩跹而过。
安静许久。
霍南笙嘴角勾起轻松愉悦的弧度:“我知道他不希望我那么努力工作,但是南烟,如果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你会心甘情愿为他变好,也会不自觉地想要追上他的步伐。”
恋爱和逐梦类似。
好的爱情,是会激励人变好的。
南烟:“我不会为了任何人变好,我变好的初衷,是为了我自己。”
霍南笙笑:“是,你说的没错。只是人活着,总要有些动力,他是我的动力。”
南烟不置可否地弯了弯唇角。
一个春节,姐妹俩就在不断地说明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态度与方式,对另一半的态度与方式中,安然度过。即便二人的想法,并不一致,但她们并没有试图说服过对方,她们只是在表达,在说明,在交流沟通。 春节结束,南烟飞去伦敦上学。
霍南笙回公司上班。
日子按部就班地过,工作时间大多无聊,唯一的乐趣大概就是午休时间同事们聚在一块儿闲聊。每到这个时候,大家就会发现,“霍南笙呢?怎么不见到她人?”
“她好像下楼买咖啡喝了。”
“可能去找了个安静角落和男朋友打电话吧。”
“哎你们看到网上对她的猜测吗?她好像是咱们总裁的妹妹,真的假的?”
兀的,李夕雾的声音插了进来。
“总经理的妹妹在这里,”李夕雾拿了个咖啡杯泡咖啡,语调闲散,如初春晌午的风,慵懒迷醉,“你们少听风就是雨,霍南笙和我可没血缘关系,少给她攀关系。”
“锦琅府知道吗?就那家旗袍店,旗袍定制得提前至少一年预约,它家老板是苏派旗袍第四代继承人——这位老太太,就是咱们笙笙妹妹的奶奶。霍南笙跟她妈妈姓,她妈妈和霍家可没什么关系。”
三言两语,李夕雾轻易地将霍南笙的身份解释清楚,让大家不再怀疑她的身份。
锦琅府出品的旗袍,价格堪比国际一线奢侈品品牌的高定礼服。
这么说来,霍南笙家境确实不错,怪不得能和南城贺家的小少爷成为多年同学,那她那位开劳斯莱斯的男朋友,也不算是她高攀。
茶水间里的同事们,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
“你们说,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都跟我们一样,每个月领一万多的薪水,天□□九晚五,这么一想,大家是不是心理平衡了?”
“你别说,你真别说,我突然觉得工作也没有很辛苦了,大小姐也得吃生活的苦,受工作的累。”
李夕雾听到他们的对话,很有道理,又很荒唐。
她抽了抽嘴角,现在的人都这么会安慰自己的吗?
她不忍心打破大家的美好幻想,泡好咖啡后,默默地离开茶水间,回到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不知去向的霍南笙。
李夕雾:“听到大家是怎么说你的了吗?”
霍南笙失笑:“听到了,不过还是谢谢你啊,帮我圆谎。”
“圆什么谎?我说的都是真的,好吧?”李夕雾说,“我只是省略了一些,没必要提的东西。”
霍南笙仰着头,双眼笑吟吟地看着她。
李夕雾半个屁股坐在霍南笙面前的办公桌上,被她这么盯着看,她忽然手撑着桌面,弯腰,俯身,拉近二人之间的距离。
“贺弟弟那句话真没有说错。”
“什么话?”
“你这双含情眸直勾勾盯着人看的时候,会让我产生一种,你在勾引我的感觉。”
说罢,李夕雾忽然伸手摸了下霍南笙的脸,动作轻佻地像个浪荡子,调戏良家妇女。
李夕雾颇为遗憾地叹气:“我怎么不能是男的?哦——”她恍然,“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哥哥会喜欢上你了,我要是他,天天看着你这张纯情又妩媚的脸,我也会动心,忍不住爱上你的。”
霍南笙拍开她的手:“少来。”
李夕雾直起身,“我说真的。”
霍南笙:“你难道不是喜欢那种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人吗?”
闻言,李夕雾脸色骤变。
她虚阖着眼:“霍以南什么都和你说是吧?”
见她浑身炸毛,霍南笙没心没肺地笑着:“男女朋友之间,本来就不应该有隐私。”
“你们的隐私也包括我的私事儿吗?”
“我只是好奇。”
“不许好奇。”李夕雾勒令。
霍南笙眨眨眼:“可是我好像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其实那事儿也不丢人。
不过是多年前商家动荡不安,商尧流落在外。某个雨夜,李夕雾把淋得发高烧,昏迷不醒的商尧捡回家,养在身边当保镖。只是商尧到底是商家的人,后来还是回到了商家。她骂他狼心狗肺,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想了想,又觉得他不配当狼,只配当狗。
可她的第一次还是给了这条狗。
她和商尧,开始玩起游戏。
李夕雾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他不可,身边男人没停过。商尧听到过无数有关她和男人在酒店,还是在他家的酒店同进同出的消息,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但就是吧。
狗之所以被称之为狗,是有原因的——
但凡李夕雾是和男人开房的,第二天醒来,房间门打开,总统套房外的幽寂廊道里,商尧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
然后,他扯动嘴角,轻哂一笑:“该回家了,李夕雾。”
纯纯有病。
大早上的吓死人啊。
李夕雾觉得他是个变态,是个神经病,正常人哪儿能做出这种事儿来?
李夕雾当初答应霍以南来南城帮霍南笙,主要原因,不是霍以南给的优渥条件,而是,想离商尧远远的。正好霍以南朝她抛出橄榄枝,她有了合适的理由,名正言顺地离开。
可是离开之后,又会忍不住犯贱地想他。
——这才是最丢人的。
思及此,李夕雾满面愁容,她嘴角扯起牵强的笑来:“既然如此,那我再和你说一件事儿吧,本来打算过阵子再说的。”
霍南笙好奇:“什么事儿?”
“我月底要回港城了。”
“你不是经常回港城吗?”
“不是,这次回港城,应该和以前一样,没有重要的事,不会再来南城了。”
霍南笙怔了怔:“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李夕雾手托腮,笑意松散明媚:“什么都没发生。笙笙,我是港城人,不是南城人,我来南城也不过是为了在工作上帮帮你。你可以轻松处理公关部的所有工作,你已经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了,再加上之前的公关部经理也休完产假,我也是时候离开了。”
人生有无数次的聚散。
霍南笙经历过许多次,却还是不适应:“不想你走。”
“要不你和我一块儿去港城?我敢保证,你到了港城的生活,绝对不会比现在差。你还可以加入我的公关团队,怎么样?”李夕雾眼里放着光。
霍南笙失笑:“除了你以外,我就没认识的人了,更何况我连粤语都听不太明白,还是算了吧。”
“行吧。”李夕雾说,“三十号晚上有个欢送会,我请了些朋友,你和霍以南记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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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号这天,是周日。
临近清明,南城近日落雨纷纷。
霍以南在公司加班,下午四点,提早下班,回来接霍南笙,前往李夕雾的欢送会。
李夕雾的朋友和她一样,都是些酒色之徒。
因此,欢送会定于“越色”酒吧。
她在南城待了半年时间,交的朋友比霍南笙二十多年交的朋友都要多。
vip包厢内里宽敞,一半是娱乐区,一半是休息区。
娱乐区有ktv,台球桌,麻将桌等娱乐设备;
休息区则是简单的沙发,茶几。
金色台面的茶几上,摆着密密麻麻的酒杯。
霍以南近些年越发低调,能不出席的场合都不出席。圈内人只听过他的名字,却没法把他的名字和脸对上。而欢送会的人员,李夕雾又经过筛选,她怕有人借此和霍以南套近乎,所以,几十号人,没有一个认得霍以南。
倒是有人认出了霍南笙。
“你是……前阵子和贺棣棠上热搜的那个女生,是吗?”
霍南笙瞥了眼身边的霍以南。
他坐在角落昏暗处,晃了晃手里的酒杯,橙黄色的液体在诡谲光影中摇曳,最后,没入他的唇齿中。他脸上的神情好似被酒精浸渍,浮浪懒散。
“嗯。”霍南笙回答。
无端又来了个女的,似乎是面前女人的同伴。
女人友善的目光落在霍南笙身上,陡然色变,“你……”
她同伴说:“你也觉得她很眼熟是不是?她是贺棣棠的朋友啦,前阵子和贺棣棠还传了绯闻,咱们圈内赫赫有名的小少爷,还传出被人包养的话题,太好笑了。圈内能和贺家齐头并论的只有霍家了吧?霍家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叫霍以南?这些新闻媒体也挺没眼力见儿的,要是传霍以南包养贺棣棠,我还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