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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你又怎么知道世间人生个女儿

  沙漠苦寒,风雪交加。
  使团未曾在阳关多有停留,太子派来的刺客尽数埋葬于狂风暴雪之中,而李琮带领使团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向水草丰美的蒲昌海赶去。
  从阳关到蒲昌海是大片广阔的沙漠,唯有一点明珠般的湖泊。这里不适合农作物生长,想要吃到新鲜蔬菜几乎不可能。好在李琮对这一片地域情况很是熟悉,带了叁箱多的干菜和腌制肉类,从阳关走的时候还特意买了几千枚耐储存的胡饼。
  总的来说,使团的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与运筹帷幄,事必躬亲的李正使相比,对西域两眼一抹黑的罗副使成了名副其实的花架子。使团的人几乎全是李琮的手下,有意无意地忽视着罗枝枝。
  刚开始李琮还在想罗枝枝会不会搞鬼作乱,可他除了一直在她身边缠着之外,好像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顶多是劝她慢些赶路,不要太累了。
  ……诶?
  李琮的脑海里飞速闪过些什么,不过好像是些不要紧的事,她就没有再想。
  “禀殿下,郑忠说还有叁日即可到达蒲昌海。”
  使团在李琮的授意下驻扎在了一处背阳的沙丘,这里地势更高,视野开阔,不仅适合观测天象,预测沙暴,也有利于观察沙漠中会出现的凶猛野兽。
  李琮向来不喜欢摆贵族的架子,在长安那是没办法,在沙漠里可没人敢管她。她靠在唯一一匹没有被留在阳关驿的战马——她的乌云骓——上,眺望着远方即将沉到地平线以下的夕阳。
  雪停了。
  阳光很好。
  赤红色的霞光打在李琮立体而又鲜明的五官上,映得她仿佛是一尊沉默的怒目金刚。她的睫毛很长,但并不卷翘,显得很利落。她的鼻子很直,眼角下巴有着尖锐的弧度,似乎是李氏家族有鲜卑人血统的极佳证明。
  赵乐儿出神地望着李琮,殿下没有说话,她也就不敢打扰。
  “法成那边怎么说?”
  “回殿下,驸马说郑向导指的方向是对的,使团的确在向蒲昌海方向行进。”
  实际上,使团中本就有熟悉西域地理的人,比如说,驸马竺法成,比如说,李琮特意从西市挖来的几位胡姬。
  可惜的是,竺法成少时离开西域,沙漠环境复杂,路线时而改变,他只能判断出大概方向,对最新的路况并不清楚。
  那几位胡姬对自己家乡前往大唐的路一清二楚,可怎么从长安走到西域就摸不准了。
  至于李琮自己,她十几岁的时候来过西域几次,最熟悉的是吐蕃和吐谷浑。然而,西域诸国皆是小国,不敢反抗大唐,根本不用她打,她更常去的是北方蛮族的领域。
  所以,李琮才会在阳关雇来往于两地的行商来当向导。
  “殿下,既然您并不信任郑忠等人,为何还要雇佣他们呢?”
  李琮托着下巴,说:“有些人可以信,有些人可以用。本殿不信这几个胡人,却也有用得着他们的时候。”
  再说,她们使团上上下下几百人,战斗力加在一块算得上是一支小规模的精锐部队,怎么会怕叁个胡男呢?
  按照之前的承诺,李琮以十倍的价钱买下郑林叁人的货物,检查一番后发现的确没什么异样,都是西域胡商常卖的货物。
  使团行进的几日中再没见过大规模的商队,零星几个胡商带的货物也不多,李琮每次都花重金买空了他们的存活。
  郑忠瞧见了,直夸公主不愧是大唐来的公主,就是阔气。
  不远处,那个叫明月的女孩正在费力地搬水,她细白的脸蛋上蹭上乌黑的碳灰,准备给那几个胡商烧水洗脚。
  明月很瘦,吃得很少,腰细得有些畸形。她穿着破旧的棉袍,内里的棉花都冒出来了。
  一阵凉风吹过,李琮只觉舒爽,明月却打了一个寒战,纤细的胳膊坠着水桶,她几乎要拎不动,水花溅得到处都是,湿透了她本就单薄的衣裳。
  “乐儿,你看郑忠对明月何如?”
  赵乐儿同样看到了李琮看到的那一幕,她撇撇嘴说:“这哪里是捡了个女儿?分明是捡了个仆人回来。”
  “乐儿,你又怎么知道世间人生个女儿不是为了让她当仆人呢?”
  民间的女儿无一日不劳作,烧饭、做菜、缝补、家务,从小做到大,从做女儿到做妻子。即便如此,等死了还要担一个从不服劳役享尽清福的名声。
  纵她是天潢贵胄,皇室出身,不还是脏的累的都是她干,等到真正有好处的时候,又有几分实在到手呢?
  赵乐儿回:“属下听说,一打仗的时候,百姓就喜欢生女儿,因为女儿不用上战场。生了儿子,儿子就会死,生了女儿,倒还能叫她嫁给邻人之子。”
  李琮笑。
  “既然对女儿这么看重,又知道男人都会死在战场,怎么还舍得她嫁给邻人之子当寡妇呢?与其说是心疼女儿,不如说是舍不得女儿远走,不如嫁与邻人,随时可以叫回家来做活吧?”
  赵乐儿一呆,听李琮继续说:
  “男人骂女人上不了战场保家卫国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几个军队会招女人呢?为什么千岁的娘子军那么有名?皆因稀罕。
  男人恨女人打不了仗,一点用也没有,可他们是否算过有几场战争是由女人发起的呢?如果没有男人,兴许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战争。”
  这真是世界上最吊诡的事。
  这个战无不胜的将军,这个从十几岁起名震宇内的传奇,她内心真正的愿望是无有战争,天下太平。
  “殿下,海晏河清固然是好事,可我们总不能束手就擒……”
  李琮用马刷梳理乌云骓的鬃毛,她喜欢这匹马,不仅因为它的迅猛,凶狠,忠心耿耿,还因为它是一件珍贵的战利品。
  来自遥远的北方。
  “谁说本殿要束手就擒了?”她笑得危险且肆意。“我更喜欢以战止战,以杀止杀。”
  只有手中拥有绝对的暴力与权威的人,才有资格谈论和平。
  “乐儿,你去,将明月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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