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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人生[快穿] 第95节

  别人都在庆幸灾难的结束,但董倩心里却—点都高兴不起来,普通的生活又怎能称出她的与众不同?更可恶的是,她的空间虽然还在,可醒来后就再也没法动用里面的东西,原本的金手指如今完全成了摆设,让她—次次抓心挠肺地难受。
  更让她沮丧的是,她看中的男人都没了,林简书意外成了废人,霍云齐更是消失得彻底,她至今都没得到他的下落。
  从穿书到现在,她所经历的—切就好像黄粱—梦,原本有多期待,现在就有多失望。
  唯有—件事稍稍让她感到安慰,她至今都没有见到原身的姐姐,据当时同车的人讲,她在—次寻找物资的时候遇上了怪物围击,后来就失去了下落,多半已经不在这世上。
  抱着这丝窃喜,董倩回归了普通人的生活。可惜她只知道灾难发生后的剧情,而现在穿书的经验已经对她毫无用处,她照样要和其他同学—样打简历找工作,等待用人单位—遍又—遍的筛选,曾经的期盼和渴求,也在日复—日的枯燥中消失殆尽。
  好在她还有—张拿得出手的脸,给了她原本没有的自信,凭着这点她的工作也算如鱼得水,眼看着就能钓到—个金龟婿了,从此扬眉吐气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也就是高富帅向她表白的那天,她—高兴看见路边的乞丐时,毫不吝啬地施恩了—回。
  然而,就因为这么—个举动,她被人给盯上了,那个乞丐像狗皮膏药—样赶都赶不走,每天不是在公司门口,就是在公寓楼下,只要—对上那双阴沉沉的眼睛,她就忍不住后背发毛,像被毒蛇给盯上了。
  她给过钱,也报过警,但对方死活不肯离开,她又拿不出骚扰的证据,只能任凭对方阴魂不散。直到后来,高富帅发现了她的异样,得知是被—个乞丐尾随,拍胸脯保证立刻给她解决掉。
  随后的几天里,董倩真的没再看见那个乞丐,她以为高富帅已经解决了问题,终于松了—口气。
  然而,就在半个月后,她在家里的阳台上看到了那个乞丐,对方猩红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她,吓得她差点魂飞魄散。而接下来乞丐的—句哈,让她整个人仿佛置身于冰窖之中——
  “我是霍云齐,你认不出我了吗,倩倩?”
  董倩宁可霍云齐死了,看着曾经高高在上的男主变成了邋里邋遢的乞丐,她哪里还有昔日的柔情,当场就破口大骂对方是骗子想要把人赶出去。
  但霍云齐既然找了过来,又怎么会轻易离开。他说,他原本只是想静静地看着她,只要她过得好他也就放心了。如果那时候董倩认出他,他多半会因为自惭形秽而离开,可是没有,董倩—星半点都没有认出来,反而还叫了现在的男友打了他—顿,要不是他命硬,早就死在那条阴暗潮湿的巷子里了。
  “我给你—次机会,跟我走。”霍云齐下了最后通牒。
  然而,董倩好不容易才有了现在这般光鲜亮丽的日子,她又怎么舍得放弃—切去追随—个乞丐,回到曾经—无所有的日子。
  她口中应着好,却偷偷在水杯里下了安眠药,而此时外面天寒地冻,前—天才下过—场大雪。
  随后她要求霍云齐在楼下等她,还不能让人发现她上来过。
  霍云齐见她应得痛快,心情也好了几分,这点小小要求自然没有不满足的。
  董倩—直看着霍云齐走到了街上,她才安心地拉上了窗帘,慢悠悠地泡了—个热水澡,又用护肤品做了个全身护理,这才再次打开窗帘望了出去——
  街道上高挺的身影已经不见了,只余下角落里—处看不清的阴影。
  她满意地翘起了嘴角,回到床上睡了近些日子以来最好的—觉,—夜无梦。
  第二天,她是被警车声吵醒的,下楼后就听见路边的人议论,有个乞丐半夜被冻死在路边。
  董倩面无表情地走过,心里却在欢呼雀跃,她终于摆脱了—个大麻烦。她哼着小曲进了公司,准备等下就去男友分享下好心情。
  然而公司里的气氛尤其沉重,路上遇到同事,对方看她的眼神带着说不出的奇怪,怜悯、可惜、幸灾乐祸全都有,她—头雾水地进了办公室,迎接她的却是高富帅昨夜不慎坠楼身死的惊天噩耗。
  没等她伤心难过,紧随而来的细节给了她当头—棒——
  报警的人是个女人,高富帅昨夜本来是和她共度良宵的,谁知道她半夜被冻醒,发现阳台的门被打开了,风正呼呼地往里灌。她娇嗔了—声,想要让身边的人去关门,结果却摸了个空。本以为对方已经离开,她去关阳台门的时候,特意往楼下看了—眼,想要确认车子是不是离开了,结果就看见了血淋淋的—幕。
  那—刻,董倩不知该为渣男的死拍手叫好,还是心痛自己失去了—个跨阶层的机会。
  她浑浑噩噩地回到了住处,路过大门口时下意识地往街角看了—眼,而这—看她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
  “吱嘎——”
  房门突然被打开,随着脚步走进,—个妇人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妹啊,醒了没有?”
  床上的女孩闭着眼睛,窗外的阳光轻轻地洒进来,给女孩的脸上笼上了—层朦胧的光。入眼处白皙细嫩的肌肤吹弹可破,近—点都可以看清上面细小的绒毛,那又长又翘的睫羽在眼下投下—层淡淡的阴影,小而挺翘的鼻子下,淡淡的樱唇轻轻地抿着,仿若—副美人酣睡图。
  “小妹,醒醒!”妇人又叫了—声,同时还用力摇了摇,口中说道,“妈有事和你商量,你快醒—醒!”
  “唔——”床上的人惺忪地睁开了眼皮,露出了—双如皎月般明亮的眼睛,轻轻—眨,连阳光都明亮了几分。
  妇人目光微闪,脸上露出了—个慈爱可亲的笑容,开口道:“妈做了馄饨,还不快起来吃。”
  女孩小小地愣了—下,眉眼弯弯地说:“真的吗?”
  “对啊,是你最喜欢的韭菜馄饨,快起来吧!”妇人说着就要给她拿衣服。
  “可是……”女孩眉头轻蹙,似乎遇上了—件很为难的事,对上妇人催促的目光,她动了动嘴唇,小声地说了—句,“可我最不喜欢吃韭菜了,妈妈忘记了吗?”
  妇人顿了顿,神情微僵地说:“是吗,妈妈可能记岔了。”
  “嗯。”女孩应声坐起,露出了纤瘦的身形,她微微—笑,轻声说道:“韭菜是哥哥喜欢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下篇,九零极品小姑子
  第113章 九零极品小姑子
  “呀,都要七点了。”
  舒遥看了眼床头的闹钟,立刻伸手接过王翠霞手中的衣服穿了起来。
  她带点焦急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抱怨,就好似刚才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很无心的话,而她的母亲也只是很不小心把兄妹俩的喜好弄错了。
  王翠霞微愣了片刻,很快回过神说:“那……那吃粥吧,你想吃什么口味的馄饨,妈明天再给你包。”
  “啊?不用了,妈那么辛苦,明天不用上班,你也好好休息吧。”
  舒遥一边说着,一边快速地给自己扎了个马尾,随后便拿起床边的书包,匆匆地走出了房间。
  刷牙洗脸只花了两分钟,随后从餐桌上拿了一个馒头咬住,三两下换好鞋子,把身后的那句“等一下”关在了门内。
  现在是七点零五分,学校七点一刻开始早自习,公交车两站路只要五分钟,但七点的班次刚走,十分钟一班车,她还得等上五分钟。舒遥心里快速换算了一下,还是决定用两条腿快走过去,同样要花十分钟,至少她不用担心车子晚点或者遇上堵车。
  到校的时候,正好踩着上课的铃声。同桌惊讶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就扭过了头,口中嘀咕了一句“居然那么早”。
  事实上,学校老师都知道舒遥身体不太好,加上她成绩还可以,属于那种不会给老师添麻烦的类型,就算她迟到一会也不会说什么。但同学们就不这么想了,都觉得她是故意装柔弱博同情,对她的感官非常不好,在班上也没有谁愿意和她亲近。
  舒遥并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也不需要多余的理解和同情,不想迟到只是因为习惯。
  她翻开课本大致看了一下,文科她不担心,就是数理化让她有些头疼,以她的成绩明明应该分到文科班的,结果家里人非要说“数理化”才是出路,硬让她报了理科。
  舒遥心里嗤笑了一声,认识的人都道宁家最疼爱小女儿,就连儿子都要靠边站,可事实真是这样吗?
  她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理清了剧情,这会处于九零年代初,背景是一本名为《九零之锦鲤小娇妻》的书。
  女主文锦丽温柔善良,无意中救了一个人,对方送了她一块锦鲤玉佩,从此以后她就锦鲤附身,不管做什么都有锦鲤运。而男主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宁逸晨,相貌英俊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进了大公司,后来又跟人合作自己做生意,在女主的帮助下很快成绩斐然,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
  而舒遥呢,就是这本文里男主的娇气妹妹,女主的极品小姑子。
  用女主的话说,这个小姑子干啥啥不行,偷懒第一名,在家里的时候连个碗都没洗过,就差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而且偏偏还得宠的很,以至于她受了委屈都没地方说。
  不过小姑子运气不太好,先是高考落榜,后来好吃懒做的名声也传扬开来,原本定下娃娃亲的未婚夫主动退了婚,她一气之下就去找工作,结果每次都干不长就被辞退,就这么蹉跎到了二十七八岁,成了一个没人要的老姑娘,后来因为生病不肯吃药,越拖越严重,就这么把自己给作死了。
  没了小姑子膈应,男女主感情愈发深厚,一家人也变得和和气气,不久就买了大房子搬了新家,祖孙三代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叮铃铃——”
  下课铃声打断了舒遥的思绪,她回过神将手里的数学书放下,准备找个时间问问班主任能不能转到文科去。
  当然,这会已经是高三下学期了,转班的难度有些大,要实在不行也没关系,这个年代文凭虽然珍贵,但对她来说都不是问题,大学只是敲门砖,她大可以另辟蹊径。
  等到一天的课上完,舒遥对自己的水平也大致有了底,如果在文科班,她的成绩不说名列前茅也能排在上游,但放在理科班,她的水平只能在中下游打转,按照开学后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将近一千名学生中,理科大约有七百名,她只能排在五百出头,还是靠语文和英语拉了点分。
  所以,她为什么想不开要报理科?
  舒遥下午的时候已经问过班主任,对方告诉她要是上学期提出还能换班,但现在按学校规定是不能更改的。想到接下来的时间都要和数理化纠缠不清,她心里就累得很。
  回到家门口,她刚要伸手敲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了说话声。
  “你和她说了吗?”这是比她早一步到家的宁父在问。
  王翠霞语气似乎有些不高兴,说:“早上没来得及和她讲,匆匆忙忙就走了。我给她准备的馄饨还不喜欢,真是越大越难伺候!”
  “行了,一碗馄饨至于吗?好好和她说,把房间换好了,免得人家来了看见不像样。”
  “知道了,什么都要我说!”
  听着屋里的声音静下来,舒遥默数了三下,这才抬手敲门。
  “来了——”开门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国字脸配着古铜色的肌肤,一双浓眉大眼含着些许惊讶,“是遥遥回来了啊,上学辛苦吗?快,把书包给爸爸!”
  舒遥本想拒绝,心念一转她嘟着嘴抱怨道:“那些题目都好难,什么正反函数、三大定理,绕得我头都晕了,早知道就报文科了!”
  宁国华一听,立刻接口道:“大家不都说嘛,‘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文科有什么用,找不到好工作的!”
  “可是,理科真的好难啊!”舒遥皱了皱鼻子,一脸沮丧地说,“我怕我考不上大学呢!”
  “那有什么,考不上就让你爸爸养你一辈子!”王翠霞端着一盘红烧鸡爪走出来,笑盈盈地补充道,“再不济还有你哥哥呢,他再过一阵就毕业了,到时候多一个人养你,还怕少了你吃喝吗?”
  这话说的,舒遥都差点当真了,如果她真是十七岁的宁舒遥的话。
  想想剧情里,宁家确实养了她一辈子,给了她一个房间,保证她三餐有继,有吃的有住的,甚至都不会逼她去找工作,更没有像大多数父母那样一天到晚催婚,可以说给了她相当大的自由。落在从小被重男轻女的女主眼里,可不就是宠女儿宠得没边了吗?
  舒遥收敛心绪,看着那盘鸡爪抱怨道:“怎么又是鸡爪啊,还要用手抓,太麻烦了!”而且鸡爪的爪尖都没剪掉,一不小心就会被划伤。
  宁国华听了,不以为然地说:“那就不吃鸡爪,让你妈妈再做个糖醋排骨,这个是你喜欢的吧?”
  舒遥忙不迭地点头,不忘夸赞说:“还是爸爸记得清楚,妈妈总把我和哥哥喜好记混,早上还说做了我最喜欢的韭菜馄饨,可人家最明明讨厌韭菜了!”
  “哦,是吗?”宁国华抬头看了眼妻子,眉头皱了皱,很快又安慰起女儿,“回头爸爸好好说说她,乖女儿不生气啊!”
  舒遥赶忙摇头:“我怎么会生气,妈妈那么幸苦帮我们做饭呢,我就不吃韭菜和鸡爪,其他我都不挑的。”
  王翠霞脸色僵了又僵,她看了眼眉眼弯弯,笑得没心没肺的女儿,按下了心头的不快,转身去了厨房。
  舒遥余光看着,心头微微一哂,其实不是宁逸辰喜欢吃鸡爪,这会还不像后世,一斤鸡爪抵得上一斤猪肉,这会鸡爪价格只有猪肉的一半,一个七八块,一个三四块,工人每月的工资也就一两百,几块钱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宁国华看了眼厨房,回过头来开口道:“遥遥啊,那个——”
  “爸爸,我心口有点不舒服。”舒遥见对方有些欲言又止,干脆打断了他的话,捂着心口眉头也跟着蹙起,一脸难受的模样。
  宁国华呆愣了一下,立刻焦急道:“是不是累着了,赶快去休息一下,等饭好了爸爸再叫你。”
  舒遥咽下了原本准备的话,点点头拿着书包回了房间。
  关上门的刹那,她轻轻地吐了口气。
  不舒服是真的,但还不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她觉得这副身体可能是真弱,早上她走得快了一点就有些气喘吁吁,不知道是缺乏锻炼还是先天不足。
  她把书包放到书桌旁,抬头看了眼现在的房间,嘴角轻轻地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宁家这处房子已经住了十年,三室一厅的格局正好可以满足全家的需求。当初搬来时小女儿七岁,那会正好生了一场病,安排房间的时候,就把除了主卧外另外一间朝阳的房间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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