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第169章 可恼
  徐凤年沉着脸与那老剑神一同出城上坟,随行的青鸟带了知章城最富盛名的当归酒,李淳罡嘲讽道:“这般心软成得了狗屁大事。天底下可怜人何其多,你有三头六臂还是怎的,顾得过来?”
  徐凤年白眼道:“本就对三足鼎立于武道的轩辕世家不顺眼,好不容易抓住把柄,不去牯牛大岗闹腾一下,就真对不起当年被轩辕青凤追撵了。轩辕大磐不是将姐弟视作盘中餐吗,嘿,本世子就偏要让到嘴的肉划到自个儿盘里,他要不服气,尽管出手好了,到时候大不了老前辈再来一次剑开天门嘛。”
  老剑神斜眼道:“你小子能不能别成天算计老夫?现在没有姜泥丫头给你撑腰,真惹恼了老夫,就把你给剑开天门了。”
  徐凤年转移话题问道:“那轩辕老货是怎样个人物?听说这变态一日不御女,就要两睛暴赤,颧红如火,肤欲裂筋欲抽,听着像走火入魔嘛。”
  羊皮裘老头儿想了想,歪嘴道:“就那个死样,还能怎么样。”
  徐凤年无奈道:“给仔细说道说道,马上要去徽山砸场子,总得知己知彼。万一大张旗鼓下山,结果灰溜溜滚下山,要被轩辕青凤那娘们笑掉大牙。”
  李淳罡一脸不耐烦神情,轻描淡写道:“这老匹夫大概能算半个武道天才,比不上王仙芝。”
  徐凤年小声嘀咕道:“废话,要跟王仙芝差不多,我还去个屁的牯牛大岗。”
  老剑神一脚踹在世子殿下屁股上,回头想跟青鸟讨要当归酒解馋,结果被冷眼相向,叹了口气,百无聊赖的老头随口说道:“你小子光顾着在姐弟面前逞威风,不知天高地厚!轩辕大磐虽然没入武评,但比起王明寅只高不低,若非这家伙太聪明,什么都想学,还都想拔尖,如果肯一门心思,学刀就学刀,就没顾剑棠什么事情了。听上去这些年他是好色不衰,为老不尊,没这么简单,这家伙很早便精通佛道义理,加上壮年时便已是内力深厚,借阴鼎补阳炉,调伏心障,一旦真被他捣鼓成了,就是黄道赤篆小证长生,修为差不多媲美道门里的大真人。上不上徽山,你自己掂量着办。”
  徐凤年揉了揉下巴,一本正经思量这件事。
  老剑神轻声问道:“那对姐弟璧人,你到底喜欢哪个?”
  徐凤年嘴角抽搐道:“老前辈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啊。”
  老剑神哦了一声,自顾自道:“确实,有那个借你春雷绣冬双刀的家伙珠玉在前,恐怕那慕容桐皇未必能被你瞧上眼。那你啥时候对那白狐儿脸下手,越以后,你越打不过,到时候连霸王硬上弓的机会都没有。其实老夫可以传授你一个简单法子,你只要把自己当作女人即可,那白狐儿脸男人就男人,反正也是天下第一美人,你也不算吃亏。”
  徐凤年顿时毛骨悚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满腹悲愤。
  李淳罡不屑道:“咋的,想跟老夫打架?”
  徐凤年马上谄媚道:“哪能啊,小子还等着老前辈一剑逆流六叠瀑,水淹那牯牛大岗。”
  李淳罡不屑道:“德性!”
  出知章城后走了一个时辰,才好不容易寻觅到一座孤坟荒冢。三尺孤坟,荒草疯长,徐凤年蹲下身,拔去缠绕墓碑的野草,望着这块树起不过三尺的墓志石刻,默不作声。二十几年寒风苦雨,字迹早已斑驳不清,只依稀断断续续见到残篇断句,“日出东海,地气涌茫茫;日落昆仑,天穹复归休”,“春秋春秋复春秋,马蹄踏破读书声,”“吾将囊括宇宙,浩然与青冥同科”。老剑神闲着没事,便蹲下眯眼看着文章断裂的墓志铭,啧啧称奇。徐凤年从青鸟拿过酒,慢慢洒在坟前。坟在山头,一壶酒祭奠后,徐凤年坐在地上,望向远方田野,自言自语道:“我一向文章作得是狗屁不通,也就只能花钱跟北凉士子买些诗词,二姐说得对,买来的这些,也大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读出来就像怨妇叫春,不堪入耳。但坟里那位,怎么就不能多活几年,多写几句‘五十年鸿业,说与山鬼听’?”
  老剑神盘膝而坐,脱掉靴子,手指抠了抠脚趾,拿在鼻前闻了闻,轻笑道:“死了就死了,一干二净。坟里头这位,算不错的了,还能有人来上个坟。像老夫,死后有谁来带着酒上坟,顺手扫扫墓拔拔草?”
  徐凤年点头道:“理是这个理。”
  老头搓着脚底板,转头问道:“徐小子,你觉得自己可怜?”
  徐凤年哑然笑道:“我?我他娘的是堂堂北凉世子啊,前朝那个谁不是说过生当鼎食死当鼎烹吗,我生下来就金山银山衣食无忧,天底下就没几个人比我更钟鸣鼎食,现在连世袭罔替都有了,还他妈的觉得自己可怜,就真好用头发把自己吊死了,要不拿娘们的胸脯闷死也行。所以那些年去北凉王府寻死的亡国子孙和江湖刺客,只觉得可怜,没觉得如何可恨。既然是徐骁的儿子,就得有这个觉悟,世上哪有只享福不挨冻不挨饿的道理。跟老黄出门游历之前,还有些怨气,这会儿没了。”
  老剑神大笑道:“你倒想得开。”
  徐凤年自嘲道:“其实也愁啊。”
  李淳罡笑问道:“愁什么?”
  徐凤年拔起一根杂草,手指弹去草根泥土,放在嘴里细细咀嚼,道:“这不正愁学不来两袖青蛇嘛。”
  老剑神豪气道:“老夫绝学,岂是那般容易学到手的。”
  徐凤年轻声道:“其实我知道老前辈那两百一十六手青蛇,都是像在打铁,让我体内的大黄庭更稳固。至于我能学去两袖青蛇几分精髓,全看造化,对不对?”
  李淳罡眯眼缓缓道:“你小子的确不笨。说句敞亮话,两袖青蛇本就剑招繁复到了极点,几乎无迹可寻,你想学也无从下手,至于那一剑开天门,纯是剑意,你也学不来。”
  徐凤年苦着脸唉声叹气,身后青鸟莞尔一笑。
  老剑神也捡起一棵野草,嚼了嚼,呸一口吐出,说道:“接下来老夫麻烦一些,替你喂喂招。你小子也别好高骛远,老老实实先把那东拼西凑的二十来招刀法给弄结实了。其实老夫的拳脚功夫,对付王明寅也足够了。”
  不等徐凤年说话,老剑神抹了抹脸,道:“要是姜丫头在这里,肯定得说老夫吹牛皮不打草稿。”
  徐凤年呵呵一笑。
  想着那呵呵姑娘,又躲在哪个角落等着出手吧?
  三人走下山,行走在田间小径上。
  “徐小子,你真对那叫慕容桐皇的美人没想法?”
  “……”
  “这种雄雌难辨的并蒂莲,堪称仙品,以老夫这等卓绝眼光来看,也是百年一遇。真不动心?”
  “……”
  “可以动心!老夫这次可以对你的禽兽行径,视而不见。”
  “……”
  “你就当那慕容桐皇是女子嘛,晚上灯一黑,你认得出谁是慕容梧竹谁是慕容桐皇,分得出谁雄谁雌?”
  “……”
  “小子,你倒是放个屁啊。”
  “老前辈,我也就是现在打架打不过你!”
  “啥?小兔崽子,别想老夫帮你喂招,以后照样拿两袖青蛇狠狠拾掇你。”
  “别啊!”
  “那你吃不吃这一双并蒂莲。”
  “滚。”
  “你小子憋了快一年多了吧,还没憋出内伤?”
  “滚!”
  “怎么一个惨字了得!这么多国色天香的绝代佳人在跟前晃荡,结果一个都吃不到,惨啊惨。”
  “老前辈,我滚行不行?”
  ……
  青鸟走在后头,听着世子殿下与老剑神的斗嘴,她笑得清水芙蓉。
  第170章 可恨可敬
  山林中,杀机四伏。舒羞杨青风和宁峨眉魏叔阳两拨人聚集在一起,都有些有力无处使的挫败感,几次都要完成围捕态势,结果都被那小子找准机会逃走,跟泥鳅一般滑溜难逮,一次大戟宁峨眉的一枚短戟甚至刺入了那人的手臂,那小子硬生生扛下九斗米老道的一袖后,借势几个翻滚,戾气十足地留下一句“孙子今日一戟之恩,爷爷来日一定双倍奉还”,肩膀撞开身后一名凤字营轻骑,再度窜入树林阴影,轻骑被那一记凶猛贴靠给撞出重伤。杨青风的三只红爪鼠已经全部死亡,后面两只都是被那厮给活活捏死,舒羞脸色难看得厉害,最好一次机会在那满嘴荤话的小子被劲弩泼射,逼入死地,但以舒羞双手可摧动符将红甲的雄浑内力,竟然只是把那姓袁的拍砸在一棵树上,环臂粗壮的大树都已折断,人还没死,这绝非舒羞心存猫抓耗子慢慢玩的念头,一手拍去,本该把这家伙拍得裂肚挂肠才对。
  舒羞想不透这里头的古怪。
  若说是简单的武力叠加,这边肯定比那小子超出太多,可袁庭山刀法刚烈,性子却是相当谨小慎微,而且仿佛有一种对危机的敏锐嗅觉,两次鱼网只差一线便成功合拢时都被他脚底抹油。
  宁峨眉在溪涧旁捧起水,拍打着脸庞,平静道:“此人是天生的斥候。”
  舒羞微微愠怒道:“宁将军,这人拿不下,我们就别出山了!”
  面容瘫痪的杨青风毫无表情道:“有世子殿下的海东青帮忙盯梢,就抓得住。”
  舒羞怒意更盛,讥讽道:“真有出息!”
  魏叔阳当和事佬打圆场道:“不急不急,凤字营熟悉夜行,我们再追一夜。明早如果还是找不到人,就立即出山赶往知章城。届时殿下若是生气,由贫道一人扛下便是。”
  舒羞如释重负,宁峨眉皱眉,不动声色,侧头问道:“还剩几根箭?”
  因为忙于追捕,许多射出去的弩箭根本来不及收回,除了重伤的那个,其余九名凤字营轻骑各自回禀数目。
  宁峨眉说道:“重新分配一下,每人四根。朱志,叶真符,你们两人护送受伤的邵东禄,故意与我们拉开一段距离,做诱饵。”
  两名白马义从毫不犹豫沉声道:“得令!”
  魏叔阳心有不忍,轻声道:“宁将军,如此是否有些?”
  嗓音软糯与知章城那位吴州少妇不相上下的宁峨眉笑了笑,没有任何多余解释,但舒羞都看得出这名将军眼中的坚定。
  舒羞忍不住问道:“宁将军,你确定那小子会掉进圈套?”
  宁峨眉平淡道:“袁庭山是睚眦必报的性子,而且善于投机,便是有风险,他也愿意赌上一赌。此次围剿,看得出来,这人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赌运。”
  舒羞哦了一声,不再说什么,只要完成任务,阵亡几个凤字营轻骑,对她而言不痛不痒。但心底对这名好脾气的北凉将军,评价高了几分。
  半个时辰后。
  袁庭山蹲在枝桠上,盯着三名脱离阵型的轻骑,手臂血洞早已包扎起来,那根短戟被他叼在嘴里。
  杀还是不杀?
  袁庭山在犹豫。
  他能快刀杀人,也能钝刀割肉。
  心智坚韧如他也有些心中骂娘,一趟原本轻松至极的差事弄到这般凄凉田地,泥菩萨都有三分火气。袁庭山自认论天赋根骨,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世家子弟,牯牛大岗上的轩辕公子哥们,其中有两个下山行走江湖赚取豪侠名头的,一名差点被他挑断了手筋脚筋,另外一个有几分真本事,斗了个不分胜负,但袁庭山只是输在招数上,真要拼命,他自信可以在百招内把那风度翩翩的世家子弄成残废。袁庭山嘴角泛起冷笑,投胎很重要啊,投个好娘胎,一本本上乘秘笈信手拈来,家族内有高人指点,四平八稳,世家里出来的同龄人,稍有成就便一个个装得气度超然,万一打不过,大不了找爹娘哭喊去,想吃亏都难。那宋恪礼无疑是这些人里的佼佼者,好事都给占了,袁庭山低头看了眼如他一样不起眼的朴刀,自己靠什么,就他妈只能靠这柄刀杀出个前程!
  可恨。
  可恨就当杀。
  杀了!
  老子就不信这条命会撂在这里,人死卵朝天个屁,只要老子一天没活够,我的命连阎王爷都别想拿去。
  袁庭山咬着短戟,正要提刀跃下树枝。
  身体瞬间僵硬,绷如满月弓弦。
  头顶有人呵呵一笑。
  千钧一发,袁庭山马上便要拼死一搏。
  那人轻轻说道:“别后悔哦。”
  袁庭山果真纹丝不动,不惜气机逆行,本就受了内伤的他嘴角渗出血丝,但脑海清明至极,从未有如此透彻。
  “没人买你的命,懒得杀你。我不过是看见你跑来跑去挺好玩,不想你这么早死了。”
  袁庭山咬牙问道:“你是谁?”
  没有回应。
  袁庭山冒险仰头,结果看到一名小姑娘蹲在微微摇晃的枝桠上,扛着一棵金灿灿的向日葵?
  树上树下,大眼瞪小眼。
  “除了一个教我杀人的老头,我一般只跟死人或者快要死的人说话。超过二十个字的话,不死也要死。你自己数数看多少字了?”
  少女说话十分生硬,末尾两边嘴角勾起,算是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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