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阅读网>书库>穿越>替嫁后我怀了白月光的崽> 替嫁后我怀了白月光的崽 第77节

替嫁后我怀了白月光的崽 第77节

  “我知道夫人有一块北方戈壁的沙漠墨玉,上面雕刻了花瓶和钟玲。那玉是我父亲给韩相找的,夫人看,玉佩雕刻的图案是不是这样?”
  他捡了一只树枝在地上画了两个图案,分别是雕刻着梅花的花瓶和厚重古朴的钟玲。
  “您看看,是不是一模一样。”他抛下树枝,眼巴巴地看着她,“我父亲去北地高寺寻的吉祥图,我家就有一个,韩相死后我临摹多年,闭着眼都能画。”
  宁汝姗看着那两个熟悉的图案,摸着腰间香囊中碎掉的玉佩,心思那点茫然再一次涌了上来。
  那是韩铮啊,是史书上也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韩相啊,是在大燕倾覆之际,力挽狂澜的英雄,是备受猜忌,最后不得不慷然赴死的求道者。
  原来,他是自己的亲爹。
  那种奇异的漂浮感,让她不由皱了皱眉。
  “不对吗?”王锵敏锐察觉到她的异样,不安问道。
  “不,一模一样。”宁汝姗低眉说道,捡起地上的令牌。
  令牌是黄铜制作,阴刻着一些奇奇怪怪的花纹,其中一面写着八字——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一面则雕刻着一只貔貅,握在手中手感颇重。
  她盯着那八个字,这是榷场的通行令,当年韩相亲自定下的。
  这个字迹,她曾在娘的房间内见到过这八个字的帖子,行云流水,飘逸自在。
  这是爹的字吗?
  她细细地摸了一遍。
  “那我们……”王锵见她只是盯着令牌看,小声说道,“我们走吧,天色快黑了,最近晚上的榷场格外乱,大魏士兵很多,这几日发生了不少冲突。”
  “你为什么特意来寻我。”宁汝姗捏着那块玉佩,突然抬眸问道。
  王锵看着她认真的神情,抿了抿唇,用更加认真的口气说道:“十五年前,我爹曾想带着韩相离开,奈何韩相不愿,我爹之后便一直郁郁而终,知道十年前去世,临走前把红楼交给我,交代我以后一定要誓死保护韩家人。”
  “当时我还觉得奇怪,韩梅两家早已被官家斩草除根,还有哪里的后人,直到……”他眼睛一亮,“五个月前,我碰到毒阎罗,他曾受到韩相恩惠,我和她把酒言欢后,意外得知原来当年梅夫人的女儿被带了出来,如今依旧生活在临安。”
  宁汝姗抬眸看他:“所以你当时去了赛马场,你那个时候已经知道我身份了。”
  王锵摇摇头:“不知道,但我当时城中有一块墨玉被高价收购,还有人在询问钟玲和花瓶的意思,我便上心了,后来就查到宁姝身上,再后来打听到一些秘闻。”
  他话音一顿,含糊说着,避开宁汝姗的目光,继续说道:“当时便觉得奇怪,便在赛马会跟了世子一路。”
  “直到,我看到夫人解开了迷林的机关。”他神情突然变得格外激动,“我虽然不知道机关的具体解密,但我知道第二关有地陷的机关,后来我看到赛马场塌了,我就知道夫人一定就是韩相的女儿。”
  他的目光不好意思地落在宁汝姗身上,耳朵不由红了起来,小声说道:“当然最重要的是,爹书房内有韩相和梅夫人的画像,夫人,和他们长得好像。”
  宁汝姗不由摸了摸脸。
  “我们走吧,夫人饿不饿啊?夫人晚上歇哪里啊?夫人累不累啊?”他生硬地转移话题,一双耳朵早已通红。
  “不要叫我夫人,你叫我阿姗吧。”宁汝姗跟在他身后,温柔笑说着。
  话音刚落,她就眼睁睁地看着王锵连带着脖子都瞬间红了一片。
  “我本来就是来这里隐姓埋名的。”她笑,“你叫我夫人不就露馅了,你我同龄,随意些才是。”
  走在最前面的王锵整个人开始同手同脚地往外走着,直到快到热闹的大街上,他停在远处,解下腰间的面具扣在脸上。
  “这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宁汝姗不解问道。
  王锵扭头,露出脸上那张狰狞凶恶的面具。
  “这样就很凶!”解释的声音从面具内闷闷地传了出来。
  宁汝姗先是不解地瞪大眼睛,随后噗呲一声笑了起来,眉眼弯弯,唇边梨涡浅浅,在街头微亮的烛火中熠熠生光,耀眼绚丽。
  一月之后,全榷场的人都知道红楼主人带回了一个时常蒙着脸的女子。
  谁都在猜这个女子是谁,奈何没有一个人问出来,最后所有人看着这个女人在红楼不远处的地方买下一个铺子,开了个酒铺。
  期间也有人不识相去找茬,奈何第二日就被人扒光衣服挂在红楼前,红楼主人直接在他身上留下一刀两洞,贯穿而入,血流不止,这一手把所有人得骇得说不出话来。
  “昨夜的事情谢谢你了。”宁汝姗为王锵倒了一杯,诚心写道。
  王锵愁眉苦脸地说着:“夫人离我这么远,昨日要不是巡逻队发现得早,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我给您派个人来照顾您,您也不要。”
  “不用,我是开酒铺,开门迎客的,你之前送的那十个壮汉,往门口一站,开业第一天我可是一个生意也没有。”
  她也是颇为为难,不由摸了摸肚子。
  “对了,玉佩补好了。”王锵也是耷拉着脸,一时不知如何两全,只好岔开话题,掏出怀中的墨玉,“找自己人弄的,不会有人知道的。”
  那枚墨玉玉佩被完完整整地放在桌子上,乍一看好似完好无缺,但在日光下仔细看去,还是能看到一点点裂缝。
  坏了的东西不管如何修补总是会留下印记。
  “夫人开酒铺做什么啊,人来人往,还有不少粗鲁人,冲撞了夫人怎么办?”王锵现在见了韩相的女儿,恨不得给她裹个金身供起来,整日跟在她后面絮絮叨叨地念着,就像一个老婆子。
  “你能帮我找一个人吗?”宁汝姗摸着肚子,开口问道。
  王锵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夫人尽管说,天上地下,没有榷场找不到的人。”
  “我娘院中曾有一个大夫,大概四十来岁,我走之前他已经离开临安了,我怕他担心我,想要你们帮我找到他带个话。”
  “谁!我一定把他带到夫人面前!”王锵信誓旦旦地保证着,恨不得立马就把这个人抓到宁汝姗面前。
  “他叫张春。”
  王锵一愣,呆呆地重复一遍:“谁?”
  “张春,弓长张,春天的春。”
  王锵突然打了个寒颤,惊恐问道:“夫人要找的就是鹤发童颜,但脸上有一道疤,自额头划到眼角的张春啊。”
  宁汝姗歪头,不解地点点头,随后又解释道:“没有疤了,张叔后来自己弄好了。”
  因为她小时候总是被吓哭,张春只好不情不愿地把他心中男人的象征给抹去了。
  “疤没了那也是毒阎罗张春啊!”王锵失声喊道,“夫人找他做什么?”
  宁汝姗摸着肚子没说话,只是眨巴眨巴眼。
  “不瞒夫人,我只在五个月前见过他,便是在他口中得到夫人的一点消息的,最后便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夫人知道他何时离开临安的嘛?”
  宁汝姗皱眉:“大概一个月前,十一月三十日。”
  “夫人不要担心,我马上让他们去找。”王锵立马保证着。
  “有劳了。”宁汝姗道谢。
  “不碍事不碍事。”王锵连连摆手,露出一点腼腆的笑来。
  宁汝姗算是彻底在榷场定居下来,酒铺有了红楼的庇护,生意蒸蒸日上,也没人刚在酒铺里闹事。
  只是榷场的气氛却愈发紧张。
  大魏包围金州均州已经一月了,但只围不大,但人人都在传言大魏这是在耗尽金州和均州的粮草,把人逼疯。
  两州人心惶惶,大量人偷偷涌进榷场,巡逻队一日要处理数十起案件,应接不暇,红楼不得不宣布关闭关口和各个入口,不得出入。
  宁汝姗捧着榷场的小报看得津津有味,榷场的小报比外面的还要来的多样,不仅有大燕的内容甚至还有大魏的事情。
  “酒博士,上酒。”就在她看得入迷时,就听到有一个放肆高傲的声音。
  他一进来,酒肆内的气氛就倏地一僵,不少人甚至提早溜了出去。
  酒博士是红楼送来的小子,十二三岁的样子,一双眼睛格外犀利毒辣。
  “这不是纣将军吗?”他对着大堂内的乱象视而不见,只是扬着热情的笑迎了上去。
  宁汝姗放下小报,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大堂正中间坐着的男子。
  男子穿着银白色软甲,眉毛粗黑,眼尾下垂,偏偏眼头又是扬起的,若是不说话,整个人便显得格外凶狠粗暴。
  宁汝姗很快就收回视线,把报纸里接下来的内容继续看完。
  “把你们酒肆的酒全都搬上来。”他拍着桌子,下巴抬起,随口说着,“上五斤牛肉,各类小菜都给爷上一份。”
  “来了来了。”酒博士笑得格外谄媚,弯腰弓背地应下。
  宁汝姗平静地翻看完最后一张报纸,又重新整整齐齐地叠起来放在长台上。
  “咦,你就是传说中红楼主人的女人。”就在此刻,一个慢悠悠的好奇声音出现在她面前。
  “高攀不起,不过是朋友关系。”宁汝姗这才抬眸去看他。
  纣开看着那双黑珠白水的大眼睛,瞳孔极亮,又格外清澈,竟是少见的美色,他失神地盯着那张碍眼的白沙,不耐烦地打算把面纱扯下,却被不知何时回来的酒博士横插一脚,隔开了。
  “你!”他大怒。
  酒博士苦着脸,先发制人地哀求着:“我也是拿钱办事,将军喝酒喝酒。”
  纣开气急,指着宁汝姗说道:“来给我陪酒。”
  宁汝姗头也不抬,捏着笔,开始算今日的账:“不会,若是想要陪酒,不如去隔壁街。”
  隔壁街便是青楼楚馆。
  纣开呲笑一声:“那我看着你喝,美人下酒也不错。”
  说完,他竟然直接拍开一个酒封,就站在她面前仰头喝着,同时目光肆无忌惮地落在她身上,打量着她。
  酒肆内格外安静,不少人躲在角落里看热闹。
  酒博士搓着手站在一侧,目光忍不住朝着门口扫去。
  “恶心。”
  “滚开。”
  就在此刻门口,异口同声响起两声呵斥着。
  正在算账的宁汝姗写字的手一顿。
  带上鬼面具的王锵气势汹汹地跑到他面前,直接挡在两人前面,咬牙切齿说道:“纣将军没看到门口挂着的红布条。”
  纣开懒洋洋地提着酒坛,打了个哈欠,目光恶意越过王锵打量着宁汝姗,最后又落到王锵身上:“看到了,那又如何。”
  他拎着酒坛的手一松,酒坛直接砸在地上,仰着头不屑说道:“什么榷场规定,这天下能者居之,如今我大魏兵强马壮,你们榷场应该对我们俯首称臣才是,而不是在这里跟我充什么地头蛇。”
  王锵一反之前的害羞,双手背后,冷笑一声:“纣将军好狂傲的口气。”
  “怎么,我说的不对,尽早把红楼令交出来,不然我大魏铁器迟早踏破你这个破山头……”
  谁也看到王锵是如何出手,再回神时,只看到一把森冷小刀已经抵在纣开面前。
  刀锋锐利,毫不留情地割破他的皮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