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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21节

  林余余抱着一大堆的出去找大爷,小温礼拉着她的衣服跟着。
  大爷看了林余余手中的书一眼,都是书,觉得这应该是个好学、喜欢看书的女孩,可惜现在的世道:“给个5毛钱吧。”
  林余余没有想到废品站的书这么便宜,她爽快的付了钱:“谢谢您。您这有大的袋子吗?我向您买。”她来之前也没有想到会找了这么多的书,虽然可以抱回去,但是放在牛车上,大家问起来她又要解释,麻烦,而且说不定有人会翻书。林余余并不喜欢别人翻她的书,她对书非常的爱护。以前读书的时候,她都把书面包起来的,自己看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最怕被折。如果别人翻了,她就担心别人不够细心、不够爱护书。
  大爷拿出来一个麻袋:“不用给钱了,你拿去用吧,如果有空就给我拿回来。”如果没空也没关系,反正付的五毛钱,就当在里面付了袋子的钱了。
  林余余:“我下个周日给您送来,谢谢您。”装好书,林余余背在背上,十几斤的书把她的背压弯了。她两手抓着袋子,还叮嘱小温礼,“温礼,拉住姐姐的衣服,不要走散。”
  小温礼:“嗯。”他跟的很牢。
  回到县城门口的牛车上,村民们倒是在了,不过林燕和范兰花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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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
  “林知青……”钱菊芬老远的看到了林余余, 她利落的下了马车,跑过去把林余余背上的麻袋拎了下来,还一脸慈爱的道, “林知青,你们小姑娘不要背这么重的东西, 会压个子长不高的。”说着,她一手拎起麻袋, 一点都不吃力。
  林余余是感受到她的善意的, 就算这份善意有因果,但是现在钱菊芬的好也是实实在在的。林余余道:“谢谢婶子, 我正好背不动了,还好婶子你在。”
  听到林余余这样说,钱菊芬也高兴。
  “林知青,你这装的是什么啊, 看上去硬硬的。”
  “余余啊, 你这装的不是木板吧?”
  等林余余和小温礼上了牛车, 大家纷纷好奇的问。只是单纯的好奇, 因为谁都看得出, 这不是吃的。
  林余余:“这是医药书,我要做村里的医护人员, 想要多学一些知识,希望见识多一点,能帮到大家。”
  “林知青你真好。”
  “林知青,你太为我们考虑了。”
  钱菊芬:“林知青就是那个……觉悟高, 对,就是觉悟高,是所有知青里最把咱们范凹里当家的。”
  “可不是嘛。”
  “可惜了林知青不结婚, 不然……”
  钱菊芬眼珠子一转,如果说以前是因为儿子讨不到媳妇,所以才在儿子救了林余余之后,想捆绑林余余,但是现在,她是真的希望儿子能娶到林知青。不过她也知道不可能的,就算没有那个宣誓,林知青估计也看不上儿子。唉……虽然她一直觉得儿子很好,但那是昧着良心说话,她儿子那里配得上林知青啊。钱菊芬越看,越觉得可惜,林知青做不成她的儿媳妇,如果能做她的女儿就好了。
  等等做她的女儿?她没有女儿,林知青在这里又是一个人,而且知青这辈子都不用想着回城了,既然如此,林知青不如当自己的干女儿吧,这样她在范凹里也有个依靠。
  想好之后,钱菊芬心里有个底了,不过目前的场合并不适合说这个。
  钱菊芬:“咱们林知青是做大事情的人,她这是为人民服务,为大队服务呢。”
  “可不是嘛。”
  “啊呀,兰花和
  那个林知青怎么还不来?”
  钱菊芬:“说起那个林知青和兰花,她们最近关系好着呢。”说到这个,钱菊芬拍拍林余余的手,“林知青啊,你要长点心。你们刚下乡的时候,你一个人上两份工,工分是上到那个林燕知青的户上的,将来工分分钱、分粮食,那可都是给她的啊,你还累的要死要活的。你啊,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林余余笑了笑,当时她对林燕印象不太好,也有这个原因在。虽然说原主是心甘情愿的,她们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如同钱菊芬说的,林燕给原主的那点东西真的不算什么,而且也不是每天给。只是偶尔给原主泡杯奶粉喝喝,平时也就夸几句,说余余你辛苦了,余余你真厉害的。可这些算什么?原主自己有钱,自己不是买不起奶粉。再说,原主为林燕上的工,可比奶粉贵多了。
  不过后来,她发现林燕对自己确实挺不错的,碰到事情也关心自己。她不能因为这些事情而否认林燕这个人,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林燕会为原主着想。她来的第一天,林燕和陈霞一起,没让范国栋靠近自己。可见林燕的人品还是好的,让原主干活这件事,也只是她的一些小聪明吧。
  但是下乡了,为自己考虑多一点,也是情理之中的,能理解。
  钱菊芬见林余余没反应,又道:“林知青啊,以前你和林燕知青好,现在你去卫生所了,你就不知道了,林燕现在的活啊,都是范兰花在干。”
  林余余一愣,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钱菊芬又道:“你每天不在,当然不知道了。林燕知青娇滴滴的,以前都是让你干活的,现在有范兰花帮她干活,唉,范兰花这个傻啊。”
  林余余不知道该怎么说了,难倒她接收了原主的身体,原主这个身份就有人补上了吗?是范兰花补上了吗?所以小说效应,不能让女主在乡下吃苦吗?
  林余余也没有说什么,这种事情她不好评价。就算她和林燕不是朋友,她也不会背后说人是非,更何况因为原主的身份,她和林燕还是朋友。
  钱菊芬见林余余只是笑着没插话,也就不说什么
  了。像她这样的婆子,最是不喜欢懒惰的姑娘,她以前看好林余余,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林余余勤劳。没有想到现在林知青长记性了,范兰花就去代替她了。
  快到点的时候,林燕和范兰花回来了,两人说说笑笑的。看到林余余已经在了,林燕叫了声:“余余。”
  林余余:“回来了?快上来。”
  牛车上的村民道:“林燕知青,你们咋那么慢,我们大家就等你们俩了。”
  “就是,这么墨迹的,让我们一大群人等你们。”
  “兰花,你们去干什么了?买了什么些什么啊?”
  林余余看着几个妇女在说,她没有说话,她能说什么?为林燕说好话?怎么说?而且,林燕这个主人还没说呢。
  范兰花:“我们没有买东西,没钱呢。林燕刚下乡,对县里不说,我就带她逛了逛。”
  林燕也赶紧道:“各位婶子,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下次不会了。”明明还没到时间,还没迟到呢。但是她可不敢这样说,这些人嘴巴里没把门,如果她这样说了,说不定大家会说的更厉害。林燕又看向林余余,觉得自己很委屈。
  林余余笑了笑:“燕子,快上来。”
  林燕:“来了。”林燕倒是想坐到林余余的旁边,但是看林余余身边坐着钱菊芬,她就不好过去了。“余余,你有去废品站找书吗?”
  林余余:“去了,我找到了不少书呢,你看。”她指了指麻袋,“这麻袋是废品站里的大爷借给我的,下个礼拜我休息的时候,还得给他送去。”这样一来,下个礼拜去送野兔野鸡的时候,也有了说法。
  林燕看着这麻袋:“这么多?你都找了什么书啊?”
  林余余:“有给小孩看的书,大多数是医书,我想多学点医学上的知识,还有一些是高中书,我高中的内容忘记的差不多了,我想复习一下。”
  林燕:“咱们都不考大学了,你复习高中的内容干什么?”
  林余余:“虽然大学是没的考了,但是学过的知识不能忘记啊,这样等小温礼长大,我还能教他。”
  林燕听她说到小温礼念高中,有点哭笑不得,这得十几年
  呢,你想的也太远了吧?
  林余余笑笑。
  回到家里,李秋红已经做好了午饭,番薯、蛋羹、还有凉拌菜。李秋红发现林余余很喜欢吃番薯,而不是客气,所以现在做饭的时候,她会多蒸一些番薯。林余余自然是喜欢的,虽然番薯不能多吃,但是每天吃的适量,对身体很有好处。不过这个年代的人番薯吃的多了,并不怎么喜欢。
  吃好午饭,林余余去了一趟山上,她先去看了那几株野参,后来几天,她上山的时候,再也没有找到过野参。见野参没问题,她又开始挖药、摘蘑菇和黑木耳,然后又抓了一只野兔。
  李家一个礼拜没吃肉了,看到野兔,还真高兴。李秋红对林余余的陷阱已经深信不疑了,因为林余余时而把野味拿回来。除了自己做的陷阱,不可能有第二个办法。
  不过:“余余,你这陷阱是不是做的很里面?”不然如果在外面的话,大家上山肯定发现,然后野味肯定被人拿走了。其实山上也有别人坐的陷阱,但是陷阱里的野味被拿走了,谁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这不是属于个人的。
  林余余道:“您怎么知道?”
  李秋红:“如果是在外面,早就被人拿走了,但是你陷进做的这么里面,自己进去的时候得小心,万一……你心里得有数啊。”
  林余余:“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的,每次进山的时候,我总会先去挖一些野味不喜欢的药草,有这个带着,它们闻到了气味,就不会靠近。”当然,这只是为了安抚林秋红而已。
  果然,李秋红听了,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午饭快吃好的时候,大队长急冲冲的跑过来:“林余余……林余余在吗?”
  林余余:“在。”她走出厨房,“大队长,有什么事情吗?”看他着急的,林余余觉得应该跟有人生病有关吧?
  大队长:“余余啊,快,我家的客人病了,你赶紧帮忙去看看。”
  林余余:“唉,我这就去。”她也没有什么要拿的,直接跟着大队长走了。
  一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媳妇等人在外面,看到林余余赶忙道:“余余你来了,快来看看。”
  林余余:“病人呢?”
  大队长媳妇:“在里面坐着,脸色不太好,苍白的吓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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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林余余跟着进了堂屋里, 只见有个男人坐在椅子上,他弯着腰,手捂着肚子, 但是坐姿和寻常人不同,即便是弯着腰, 他的双腿依然很规范、工整。是的,规范和工整。换做-般人, 如果身体不舒服, 肚子不舒服,双腿-般都是有些无力的垂着, 即便不是这样,看上去也是有气无力的。而他却不是。
  这种姿态,林余余见过,在当年军训的教练身上。这是……-名军人。虽然不敢确定, 但是和那位教练在气质上、在姿态很相似。
  在现代, 每个公民, 除非是法定情况无法履行的, 都需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这个服兵役的义务并不是说要你去当兵, 比如上学的时候参加军训,也是-种服兵役的义务方式。
  林余余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 军训了三次,初-开学前、高-开学前、大-开学前。她没有想到大队长家会认识这样的人,而且,看这个人的眼神, 也不像-般的士兵。因为在她进来的时候,对方看着他的眼神很锐利,像要把他看穿似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她见过这个男子。当日她和阿牛叔在国营饭店吃面条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在隔壁,正在跟-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说着孩子失踪的事情,后来她去端面了,等他回来,他们已经没在说了。
  按照当日的话,这个男人是来在寻找家里失踪的孩子,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而他,不是本地人,那么他出现在这里是?
  不仅林余余认出了温贤,温贤也认出了林余余。那天,他和钱军在吃饭,-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个老头坐到了他们旁边,他自然会看到。如果是别人,看到了也许就忘记了,虽然林余余长得很秀气,五官也标志,但是这不是温贤会记住他的理由,这是职业关系。他跟着温崇当了七八年的兵,-直都是温贤的左右手,他的能力自然是强的,记忆力、观察力、敏锐力,所以,他记得这个姑娘。
  而且,他也从姑娘的眼神中看到了波动,她认出了自己。
  林余余会记得温贤,则很简单了,温贤当时和穿着警服的男人
  在谈的事情,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她才会记得温贤的。
  不过很快,两人都冷静了下来。
  温贤先开口,假装不认识林余余:“医生来了,能帮我看看情况吗?我胃不舒服,-阵疼-阵疼的。”
  林余余:“好。”她到温贤面前蹲下,“把身体往后仰-点,把外衣掀起来。现在是4月底了,不过单穿-件还是有些凉的,所以温贤是穿着外套的。
  温贤把身体往后仰-点,然后掀起自己的外衣。跟着里面单薄的衬衣,林余余纤细的手指按在他的胃上,她按了几下:“怎么样?痛吗?”
  温贤点点头:“痛。”
  林余余:“今天吃了什么。”
  温贤:“番薯,青菜、萝卜、炒蛋。”
  大队长有些尴尬,这些都是他家的菜,但是他们家也只能拿出这些了,最好的还是鸡蛋。当然,温贤是给钱的。大队长倒是不享受,因为他看得出温贤不-般,但是温贤非要给。他也就收了。
  林余余:“这些东西都不冲,而且也都不是寒性的,对你的身体不会影响。除非番薯吃多了,胃会有点影响,但是你的胃不硬,应该不会吃多。如果还是痛的话,你要去医院检查,也不排除痉挛。我家里有有助消化的药草,已经晒干了,用热水泡着你先喝-碗,看看有没有帮助,如果没有的话,你得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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