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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锦绣荣华(快穿)_分卷阅读_67

  圆润海水珠,泛着通透自然的光泽,宁蓁蓁让佣人给她带上了项链,头发别上扇形珍珠发卡,没带价值不菲的腕表,而是带了一根珍珠手链,宁蓁蓁踩着小羊皮鞋,坐上了她的辉腾。
  毫无人脉,只是靠着的百万,能有今天的商业帝国,全是沈芷君一手缔造的。
  这种成功人士,有钱有权会享受,但是在人前是低调的,甚至鲜少接受专访。
  踩着红地毯,宁蓁蓁气场十足地进入到了翡庭酒店,在大厅里,腾达的团队都已经到了,见到了自家老总,纷纷站了起来。
  “沈总。”美悦电影的原ceo上前握住了宁蓁蓁的手,笑着说道,“沈总风采依旧啊。”
  美悦电影的ceo是个头发半百约莫五十出头的人,穿着西装三件套,头发也是用发蜡固定的一丝不苟,像是老旧电影里走出来的绅士。
  “林总客气了。”
  “喊我林经理就可以了。”林仲笑道,“呦,领导来了。”
  宁蓁蓁和林仲一起,迎接政府的人。
  这一次还过来的是深市的文体新局的副局长,还有京都市文体新局的副局长,美悦电影以前走的是文艺片的路数,因为并购之后,涉及到腾达集团的整合,以后也要搬迁到深市,所以两地文化产业的领导都过来了。
  就算是没有沈芷君的记忆,宁蓁蓁在领导与媒体面前,说话也是优雅得体,落落大方。
  上一次在现代社会,她致力于黄连素的研发利用,得到了世界级别的生理学与医学奖,比如今在场更高的领导都见过,更何况眼前的几位。
  说起来,这个世界总体上和上一次经历的现代世界科技树差不多的进度,就是医学上更发达一些,上次宁蓁蓁做出了黄连素的研发,这个小世界,青蒿素和黄连素是一起研发利用的。
  这一次政府的人过来,主要是为了美悦手里的i开发,在i价格上升之前,因为以前的林仲是个有情怀的人,收购了不少有价值的i,里面最有价值的应该是刚获得了诺贝文学奖的《丰收》。
  当时不过是花了几十万拿下的,宁蓁蓁直接按照原本沈芷君的打算,把这个i让给了政府进行开发,抿唇一笑,没有平时沈芷君的严肃,笑着说道,“腾达刚刚完成对美悦的收购,当我知道美悦的i库里有这本小说,也是很惊喜,实不相瞒第一个念头就是拍下来,只是现在刚完成收购,暂时也没办法拍这部小说,能够国家拍摄,那就是再好不过了,说起来,我们小时候都看过八一电影厂的电影,里面的质量真是没话说。”
  宁蓁蓁伸出拇指,旁边的林仲也说起八一电影厂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会场上笑声一片。
  至于说里面有一个i,是获得了世界级别云星奖的科幻小说,宁蓁蓁画了大饼,这个i准备自己开发。
  《丰收》得奖项有一定的政治意义,《银河游记》这一次是试探性地问一问,既然腾达不准备让出来,也就算了,只是含笑说了,还认识几个电影公司,尤其是有擅长拍科幻片的,要是腾达有意让出i,可以和他联系。
  这种官场的话,宁蓁蓁也笑着敷衍过去,中午吃了一个便餐,就送走了政府和媒体方。
  下午则是关于收购美悦的收尾会议,晚上一块儿吃了饭,宁蓁蓁并没有喝酒。
  随着公务应酬的禁酒令,现在的商业会谈,尤其是公司内部的会谈,直接免了应酬。
  吃过了饭,没有吹到一丝的夜风,她就坐到了自己的顶配辉腾里。
  温度调整的恰到好处,宁蓁蓁让人把温度调整的高一点,回到了偌大的别墅里,她也不觉得别墅空旷,要不同地穿梭三千世界,要是觉得孤单寂寞,那宁蓁蓁早就扛不住了。
  打开了古董留声机,跳针飞快地读着黑胶唱片,她脱下了外套,递给了上前过来接衣服的菲佣。
  换了一声运动装,宁蓁蓁一整天都在会场里,直接在别墅区里跑步。
  刚开始的时候,速度不太快,随着跑了一会儿,身体活动开了,很快就速度快了起来。沈芷君因为时间有限,一般是在运动室里做hiit,很少做这样的有氧运动,宁蓁蓁倒是很喜欢这种在微风中跑步的感觉。
  跑了大半个小时,身上除了一身汗,宁蓁蓁就回到了别墅。
  没想到客厅里还有一个意外的人,沈锦书。
  沈锦书眨眨眼,本来不想理母亲的,忍不住问道,“妈,你去跑步了?”
  “恩。”宁蓁蓁说道,“我出汗了,要先洗澡。”
  “哦。”沈锦书说道,“我刚刚买了蛋糕。”
  “放着吧。”宁蓁蓁随意点点头,没看沈锦书一眼,直接走向了二楼。
  沈锦书有些惊讶地张嘴,她都已经示好了,妈妈居然这么冷淡?外婆还说母亲有意缓和,什么嘛……
  沈锦书的脸色沉下来,直接抓着白色手包,对着走过来的李嫂说道,“叫司机过来,我回学校的。”
  李嫂看了一眼宁蓁蓁已经回房,扭头看着沈锦书,“小姐,你今晚上不在家里休息?”
  “不用了。”沈锦书股气脸,“她都不理我,我回学校,反正明天还要做最后一次的彩排。”
  “沈总今天是有点不舒服。”李嫂小声说道,“刚刚跑完步,现在要洗漱,免得感冒了。”
  “她不舒服?”沈锦书嘟囔着,“那还跑步……”
  “应该是有点头疼。”李嫂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出身汗,然后泡个澡可能就好了。应该是昨晚上没睡好,小姐,昨晚上你走了以后,沈总挺难过的。”
  本来沈锦书还有些担心宁蓁蓁,听到了李嫂的话,脸上就黑了起来,“她那样说周洲,有什么难受的!而且我都买了蛋糕,她都不理我,算了,我也不要理她。”
  李嫂看着小姐铁了心要走,只好和司机联系,让司机把小姐送回到学校里。
  等到把小姐送上车,李嫂到了二楼。
  “进来吧。”
  李嫂看到了斜斜靠在浴缸里的宁蓁蓁,长发用粉色的干发帽拢住,只有散落的两缕垂在修长的脖颈处,浴缸里是丰富的泡沫,遮住了她的身体,只露出了脖子和脸。白的发亮的胳膊,随意地搭在浴缸边缘。
  “小姐说明天学校还要彩排,要先回学校,我刚刚给司机打电话,让他把小姐送回去。”
  宁蓁蓁不予置否地点点头,“对了,我都吃过饭了,蛋糕我就不吃了,你拿去吃了吧。”
  看李嫂当即一愣,犹犹豫豫地说道,“蛋糕是小姐买的,是想和您和好。”
  “蛋糕是什么牌子的。”宁蓁蓁忽然开口问道。
  正好李嫂还有印象,不是因为蛋糕华丽,而是因为蛋糕是个很简陋的盒子装的,包装上印的是妞妞蛋糕。
  听到了李嫂的描述,宁蓁蓁想着,果然是妞妞蛋糕,以前她从来都吃的是德美家的,这个妞妞蛋糕是周洲姐姐开的蛋糕店。
  沈芷君只吃特定一两个店的糕点,是用的进口特运过来黄油和乳酪做得,妞妞蛋糕是周洲听沈锦书描述沈芷君的喜好,让姐姐用了好一点的材料做的小蛋糕。用的材料也比市面上好,所以前世的沈芷君在女儿和她和好的时候,也勉强吃了这个包装简陋的蛋糕,因为包装简陋,材料还不错,让沈芷君的印象还挺深的。
  现在用着身体的是宁蓁蓁,她当然没兴趣吃周家的蛋糕,妞妞蛋糕因为包装简陋,才有反差感,让沈芷君觉得还不错,味道和材质当然比不过价格几十倍的德美家。
  宁蓁蓁毫不犹豫地说道,“不吃,我只吃德美家的,再说了,大晚上的我没兴趣多摄入几百大卡,再通过运动消耗掉。”
  因为泡在浴缸里,夫人的面颊都成了淡淡的粉色,她还笑着,按道理这话应该是格外温暖才对,李嫂却觉得从中听到了淬了冰的寒意。
  宁蓁蓁洗漱之后,就早早躺在了床上。
  昨晚上没有睡好,她其实早就困了。
  第二天在家里的书房开了一个线上会议,下午则是和菲利斯医院联系试管婴儿的事。
  按道理就算是解冻卵子,找到合适的精细胞,再进行试管培育等操作,要提前预约。
  但是宁蓁蓁不需要。
  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多加150的钱,就可以做加急处理。
  宁蓁蓁直接给菲利斯医院打了定金,并且用流利的英语约定,明天会直接去a国菲利斯医院签合同。
  原本的沈芷君腾出了一周的时间到京都,除了完成美悦的并购,剩下五天时间都会陪着女儿,还有父母,这五天只用保留手机的紧急通讯就好。现在轮到了宁蓁蓁,把行程改了,打算今天晚上就乘坐11点的飞机飞去a国。
  挂断了电话,让赵助理定了头等舱机票,打算参加了沈锦书的演出之后,就坐飞机去a国l市。
  宁蓁蓁没穿那套商业风格浓厚的套裙,而是换上了温柔的杏色,长发也是简单编发披散在身后。
  赵助理还没有见过自家老总这样的打扮,沈总把自己武装到牙齿,不会露出年轻的一面,在商场上,年轻就意味着没有经验,就是好欺负。
  过去年轻的沈芷君总是打扮的很老成。现在的宁蓁蓁就不这样了,马上又要做很久的飞机,这种打扮配着的鞋子也舒服,可以让她未来的飞行之旅轻松起来。
  和赵助理约定了时间,沈芷君下了辉腾,走进了电影学院。
  卷曲长发披散在身后,穿得青春,只看背影还以为是大学生,宁蓁蓁转过身也不会让搭讪的少年失望,时光只是浅浅留下一层痕迹,尤其是在不懂化妆邪术的男大学生心中,这就是一个成熟优雅的美丽学姐。
  宁蓁蓁婉拒了搭讪,拿着门票,到了电影学院的讲堂里。
  这个位置正好有一个帘幕,不知道是谁挽了起来,可以让宁蓁蓁看到后台,站在自己附近的,不是周洲又是谁?他显然也看中了这个位置,既可以通向后台,又可以看一看礼堂里有谁到了。
  不过显然周洲没有认出来宁蓁蓁,他只是从宁蓁蓁的脸上飞快移开,又看向了其他的人。
  偶尔出镜的沈芷君眉毛画得细而上扬,那是凌厉的眉形,宁蓁蓁今天的妆容配合她的衣着,比平时要粗一些,是温柔的柳叶眉。
  周洲看了一遍所有的人,看到礼堂基本都要满了,就往后台方向走去,和准备演出,在拼命背词的沈锦书说道,“阿姨是不是没有来?”
  沈锦书一愣,“不会的,我外婆和我说了,助理过来取票了,还特地说了会早半个小时到,免得没有位置。”
  “可是,我确实看了一圈,没有看到阿姨。”
  沈锦书就要往外走,其中一个女生想要叫住沈锦书,结果另一个拉住了她的衣袖,摇摇头说道,“没事的。”
  沈锦书的家境好,就是千金大小姐,还自带腾达的经费投资,就算是沈锦书演出砸了都没关系。
  沈锦书听男友说了人没来,气鼓鼓地走出了半撩开的帘子,看到了单手托腮的宁蓁蓁,眼睛瞪大了,微微一怔,“妈?”
  周洲也在身后,顺着沈锦书的方向,仔细看着宁蓁蓁,他心中一紧,自己刚刚在这里看礼堂的人,是不是都被她看到了?他确实没有认出来宁蓁蓁。
  此时的宁蓁蓁要是和沈锦书站在一起,说是沈锦书的母亲,恐怕没人相信,更像是一对姐妹。
  “妈,你怎么打扮成这样?”沈锦书的表情有些古怪。
  早几年母亲还有这样的打扮过,这几年都和要上电视差不多,都是各式的西装套裙,头发也多是盘起来,偶尔参加晚宴,让人眼前一亮,但也不是这种温柔的居家风。
  宁蓁蓁没站起来,看了一眼后台的人,“你是不是要演出了,安心演出。”
  “哦……”沈锦书表情有些奇怪,但是就像是宁蓁蓁说得,演出就要到时间了,反正妈已经过来了,还是继续准备演出才好,“那我去后台了。”
  周洲有些尴尬,对宁蓁蓁喊了一句阿姨好,跟着沈锦书往后台走。
  旁边还坐了一个男生,他本来是给班上的女生凑份子,也认识小公主沈锦书,旁边坐的宁蓁蓁他觉得眼熟,但是万万没想到,小公主喊她一声妈。
  这看上去也太年轻了吧,说是学姐他都相信!
  他用手机偷偷查出来沈芷君的照片,里面的女总裁干练,和眼前的人看上去有些像,但是简直了……查出来的照片像是眼前人的长辈。
  舞台的灯光暗下来,男生本来很想给班上的人发消息,现在只能作罢。
  沈锦书大一就进入了学校的学生会,她的家世让她直接被分配到了外联部,等到大二,估计就会被提拔为学生会的外联部不涨。
  沈锦书报名社团,她加入了话剧社,她直接接任了话剧社的外联部部长。
  女儿演出话剧,沈芷君肯定得给出经费支持不是吗?事实也如此。
  话剧社以前穿的都是的老旧,也颇为廉价的演出服,现在就鸟枪换炮,居然开始演了西方维多利亚时期的故事,光是全套衣裙都价值不菲,毕竟那都是华丽的洛可可风。
  给话剧社注资了十万,学生也单纯,资金一大半都花在了服饰和道具上,有了好的衣服,他们演得像模像样,里面演出最为捉急的就是沈锦书。
  在沈锦书开始唱歌的时候,宁蓁蓁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是说沈锦书唱的不好,而是她的表演非常做作,根本就放不开。
  明明演出的是落难,暂时蛰伏起来的公主,由沈锦书来诠释,就还是翘着尾巴趾高气昂的小母鸡。
  幸好只是一个配角,就只用唱一小段,就有其他人救场。
  这个话剧社的主导也很有意思,把沈锦书的戏份安排在中间,这样的话,前面有演技爆表的演员勾人眼球,后面又有精彩绝伦的唱腔,就算是沈锦书有一丁点的不太好,等到谢幕的时候,大家只会记得这个话剧整体演出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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