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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侦缉_分卷阅读_5

  “不过什么?”
  “不过丁正青的那个未婚妻本人,以前有过行政处罚记录,十六周岁的时候伙同他人打伤了一个女同学,因为未满十八周岁,又是初犯,所以没有执行行政拘留,只是留了记录交了罚款,”杜鹃把她刚刚查到的情况向唐弘业做一下转述,“从这上面的记录来看,当时虽然是几个同学一起打人的,但带头的是丁正青的未婚妻,被打那一方也指证说她出手也最重,所以当时对她的处罚也最重。”
  “打人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姚忆丹——就是丁正青的未婚妻,她认为那个被打的女生对她当时在学校交的男朋友有意思,两个人有些不清不楚,就去把人给教训了。”
  “这脾气还挺火爆的……”唐弘业咕哝了一句,看了看时间,转过电脑跟前,调出了丁正青未婚妻姚忆丹的家庭住址,那汽车钥匙就准备出发。
  “你是要去姚家了解一下情况么?我跟你一起去吧?”杜鹃猜到了唐弘业的打算,赶忙起身跟上去,随口征求唐弘业的意见。
  “我要是说不想你跟着,你就不跟了么?”唐弘业皱眉头看了看杜鹃,看她面露尴尬的停下了脚步,这才又改了口,“算了,随便你吧,免得回头我又成了耽误你工作表现的那个坏人了。”
  “其实你没有必要跟我赌气,我真的没有想过影响你的生活,如果你是因为房子的事情,我已经和你说过了,我会尽快解决的……”杜鹃叹了一口气,虽然无奈,但还是继续跟着唐弘业朝外面走,她大多数时候都是比较理智的,现在既然自己已经选择了参与到这个案子的调查当中来,那么除非唐弘业的抵触情绪空前高涨,否则她就不会轻易的放弃去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
  唐弘业似乎对于杜鹃的这种让步态度也并不十分买账,但是他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冷着脸没有说出来,摆摆手:“算了,我懒得说那么多,要不然真的跟你计较起来,耽误的反倒是正经事。其他事情回头再说,先把工作做完吧。”
  杜鹃点了点头,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轻叹了一口气。
  从户籍上面来看,姚忆丹应该仍旧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她家的住处距离公安局不算特别远,是一处比较新的高档小区,光是从住处来看就已经明显比丁康强家里面的条件要优渥很多了,唐弘业和杜鹃赶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姚忆丹没有在家,不过她的父母都在。
  唐弘业和杜鹃向姚忆丹父母说明了一下他们的身份和来意,姚忆丹的父母大吃一惊,很显然是没有料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节骨眼儿上竟然准女婿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一时之间老两口也都说不出话来,脸色十分复杂。
  “这事儿……是已经能确定下来了对吧?不是空穴来风,也不会弄出什么岔子来?”姚忆丹的父亲老姚抱着一丝幻想的开口又同他们确认了一下。
  唐弘业对他点了点头:“可以确定,丁正青的家人已经去确认过了。”
  “好端端的怎么就会遇到这种事呢……”老姚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姚忆丹的母亲在一旁小声的嘟囔了一句:“也亏得是现在出的事,要是登记结婚之后……那咱们闺女不就白白守了寡了……”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老姚瞪了老婆一眼,看起来倒不是真的觉得自己老婆的话有什么不对,只是觉得眼下这样的时候说这种话被外人听到了有些不大合适,“不管怎么说,咱们家丹丹那都是要跟小丁结婚了,回头被她知道了这件事,也不知道孩子会不会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们俩人也相处了不短的时间,也不是三天两天,也不是胡乱谈着玩儿的……”
  “能不能问一下,姚忆丹她去哪儿了?什么时候能回来?”杜鹃开口问。
  老姚犹豫了一下,说:“她跟同学出去旅游了,这几天都不在家,这事儿……你看,你也是个女孩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但是肯定能理解我们家丹丹的处境吧?这件事儿……回头我和她妈妈慢慢的跟她渗透一下,免得孩子一下子受不了那么大的打击,等她能接受这个事实了,我再让她联系你们,行不行?”
  第十六章 动摇
  这样的要求也并不算过分,毕竟未婚夫忽然之间遇害身亡这种事,换成是什么样性格的女孩子,都会是非常沉重的打击,丁正青已经丢了性命,无论如何唐弘业和杜鹃也不愿意再平白无故的搭上姚忆丹,他们想要找姚忆丹也不过是想要从丁正青的身边人那里着手了解一些情况,顺便做一下排除,毕竟丁正青遇害地点是他过去生活过的那个小村子,从空间环境来说,姚忆丹也不能算是他们需要着重怀疑和调查的嫌疑对象,那么适当的考虑一下对方的感情也是应该的。
  于是唐弘业和杜鹃就答应了老姚的请求,又大概的询问了一下姚忆丹和丁正青的相处情况,老姚夫妇表示这对年轻人的感情似乎一直都比较稳定,丁正青对姚忆丹比较殷勤,姚忆丹也挺中意丁正青,至少从他们这里没有听说过两个人之间有什么矛盾或者不愉快,基本上丁正青可以算是巴巴儿的盼着能够早点把姚忆丹给娶回家去当老婆呢。
  “他们两个人结婚的房子都是我给买的,”老姚对他们说,“小丁他爹妈倒是给他准备了一套婚房,但是我们家丹丹没看上,觉得户型、面积还有地段,没有一个能让她满意的,我们家的条件不算是什么大富翁,不过也还算是过得去,就丹丹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又是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不能看着自己孩子委委屈屈的,所以我们就又买了一套位置和面积什么的都让丹丹喜欢的,小丁也挺高兴,当然了,要是我娶个媳妇儿不用自己出房子,还白捡一套更好的,我也高兴。所以就这么跟你们说吧,你们也别觉得我老姚说话太狂,我们家丹丹不是什么皇帝的女儿,但是配他小丁已经是绰绰有余了,他小丁找到我们家丹丹,那都算是祖坟冒青烟,如果他不愿意跟丹丹好下去了,丹丹随随便便也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他们俩的婚事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有什么不满意的,所以他在丹丹面前,在我们面前,也都还算是挺老实,我们两家也都没闹过什么不愉快的。”
  看得出来,这个老姚虽然相貌平平,但是头脑却十分聪明,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情绪,但是说出来的话又清清楚楚的在告诉唐弘业和杜鹃,他们家方方面面都要胜过丁正青,姚忆丹和丁正青在一起算是下嫁,丁正青算是高攀,所以丁正青跟姚忆丹感情好,他们不嫌丁家条件不如自己,丁正青如果萌生退意,也根本不值得他们去在乎和留恋,换句话说就是丁正青根本就没有那个能让他们姚家铤而走险违反法律的价值。
  这也算是老姚看透了唐弘业和杜鹃真正的来意,委婉的给他们一点答复吧。
  唐弘业和杜鹃并没有质疑老姚的话,他说的这些未必是假话,不过回头姚忆丹本人那边,他们该去调查和了解的也一样不能因此而省略。
  从姚忆丹家里出来时间就已经不早了,他们又回公安局去处理了一些事情,顺便和刘法医确认了一下丁正青的尸检结果。
  丁正青果然是死于破伤风,导致了他破伤风的原因也与他身上被老鼠咬坏的伤口有着必然的联系,丁正青的手上有烫伤的痕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人为造成的外伤,因此当时在案发现场的时候杜鹃提出来的大胆假设就真的成立了。经过一番推测和分析,他们得出的初步判断是这样的——丁正青应该是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躲进了那个小仓库,并从内部锁住了门,之后那些肥硕的大老鼠被从窗口的破洞投进小仓库里面,并且被人从外面又封住了窗口,继而又对门把手进行加热,导致了丁正青慌乱之中未能从仓库当中逃出,被老鼠咬伤之后又不幸的感染了破伤风,因为潜伏期特别短,所以爆发出来的结果也就格外严重,短时间就要了丁正青的性命。
  得出了这样的一个判断之后,所有人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不管是简单粗暴的,还是复杂烧脑的,亦或是干净利索或者鲜血淋漓,什么样的作案手段其实大伙儿都多多少少接触过,像这一次这么古怪的却还真的是头一遭。
  在开完了一个简短的碰头会之后,时间也已经很晚了,唐弘业和杜鹃就都留在了局里面,打算在值班室凑合半宿,第二天一早还得重回案发现场所在的那个村子,如果再折腾回家去难免有要耽误很多的时间,接下来的工作量不会太小,需要大量的精力去应对,所以养精蓄锐便是眼下尤为重要的事情了。
  杜鹃和方圆住在同一间值班室里,方圆恰好是被轮到值夜班,有杜鹃作伴倒也觉得挺开心的,杜鹃也觉得这样很好,a市公安局的环境她还是比较陌生的,而方圆则和她算是打过一点交道的人,有这么一个相对熟悉的人作伴当然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一个陌生城市的陌生工作环境下住值班室要舒心得多。
  方圆在和杜鹃有了初步的接触之后,对杜鹃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尽管唐弘业在杜鹃还没有真正来到a市的时候就对她表现出了一种洪水猛兽般的抵触和抗拒情绪,方圆却并没有因此而对杜鹃产生任何的恶感,反而还觉得有那么一点亲切,她觉得杜鹃的头脑挺聪明的,面对工作的时候那种状态与她的好闺蜜贺宁有那么一点相似,但是两个人又并不一样,杜鹃没有贺宁那么强势,个性要更温柔一些,比较内敛和隐忍。
  两个人回到值班室之后,都并没有什么睡意,于是便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起来,毕竟以后就是要朝夕相处的同事了,方圆给杜鹃大概的介绍了一下刑警队里面的情况,介绍过了之后,因为唐弘业是两个人唯一的共同熟人,话题便不由自主的绕到了他的身上,方圆自然是早就知道杜鹃是唐弘业的青梅竹马,所以并没有太多的好奇,反而是杜鹃对唐弘业独自在a市发展期间的事情更感兴趣一些。
  “唐弘业他……在局里面人缘怎么样?好么?”杜鹃试探着问。
  “嗯,他人缘挺好的,你跟他认识那么多年了,肯定知道,他这个人其实挺好相处的,平时性格比较外向开朗,喜欢嘻嘻哈哈,所以在局里面不说是朋友遍天下吧,也差不太多,挺吃得开的。”方圆点点头。
  杜鹃轻轻的咬了咬嘴唇,有些犹豫,但还是按捺不住,又小心翼翼的向方圆询问道:“那……他……讨女孩子喜欢么?”
  “大概算是吧,我平时倒是没怎么关注过他这方面的情况,不过我听说之前别的部门确实有过一个女孩子挺喜欢他的,主动倒追他,买了电影票请他看电影,约他吃饭什么的,不过他好像对那个女孩儿不感兴趣,找借口都给推了。”
  方圆说完之后,一想到杜鹃都已经率先开口询问这方面的事情了,她便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也试探着向杜鹃询问起来:“我能不能冒昧的问一句,你之前在原单位的表现明明就很好,也会有很好的发展,为什么想到争取机会调到我们这边来的呢?是……因为唐弘业么?”
  杜鹃被方圆这么一问,脸颊上立刻涌起一股热浪,不用照镜子也可以确定自己的脸肯定已经红了,她感到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点了点头,点过头之后她才意识到,方圆好像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和唐弘业是青梅竹马认识了很多年的这件事,为什么方圆会知道这件事,答案似乎也并不难猜。
  “唐弘业在我过来之前,就对你们提起过我么?”她有些忐忑的问。
  方圆有点尴尬的对杜鹃笑了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这个问题,说没有提过吧,太假了,说了杜鹃也不可能相信,毕竟自己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可是如果说提过吧……唐弘业每次提起杜鹃时候的那个态度,相信绝对不会是杜鹃高兴看到的,虽然说感情的事情最重要就是你情我愿,强扭的瓜不甜,但是方圆对杜鹃的印象也实在是不错,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两个人毕竟相识不久,比陌生人强,却还没有熟悉到老朋友那种无话不说,百无禁忌的程度,她也不愿意看杜鹃太尴尬狼狈。
  尽管方圆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她的反应已经等同于给了杜鹃一个答案,杜鹃脸上原本充盈的血色一点一点淡了下去,她觉得心里头好像忽然被装进了一块大石头,沉重的让她有点喘不过气来。
  原本以为唐弘业的抵触和排斥是因为双方父母自作主张把自己的行李都寄到他家里的这件事,现在看来,岂止这么一点点,他对自己的排斥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
  杜鹃忽然感觉有那么一点彷徨,头一次对自己调转过来的这个决定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动摇。
  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调转工作可不是买衣服,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退掉,她既然已经迈出了这一步,就没有退路也没有后悔药,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只是两个人接下来要怎么去相处,这个问题她恐怕要重新的考虑一下。
  第十七章 分组
  这一晚上,杜鹃辗转反侧,心里面想了很多,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便又重新打起了精神,要不是眼睛底下有两团阴影,估计谁也看不出来她没睡好。
  一大早就赶到了公安局的还有黄帅和尹湄,黄帅前一天晚上给杜鹃打过一通电话,询问了一下这边的进度问题,杜鹃也没想到他和尹湄会这么积极,第二天一大早就赶了过来,唐弘业也同样没有想到,不过眼下他们最不嫌多的就是人手了,案发现场所在的那个村子,唐弘业这个在a市生活了好几年的人也一样是并不熟悉的,所以带上黄帅和尹湄这两个初来乍到的人也没有什么影响,于是四个人便很快的动身朝案发现场那边赶了过去,为了对两个借调的同事表示一下友好,唐弘业还特意顺路买了几份早餐,免得他们饿肚子,毕竟到了那边可不比市里,到了饭点儿还可以找个小餐馆或者路边摊解决一下,接下来只怕是忙起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一顿了。
  虽然说唐弘业对于杜鹃还是带着一种抵触情绪,但他也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自然不会在买早餐这件事情上头把杜鹃给排除在外,加上黄帅和尹湄两个人毕竟是杜鹃之前的同事,唐弘业当着他们的面也没有对杜鹃表现出什么不耐烦来,反而客气了很多,这种客气里又多少带着几分疏离。
  尹湄似乎是一个异常安静的人,在去往案发现场所在地的路途当中,她就好像是放在后排座位上面的行李一样,几乎没有任何的存在感,而黄帅则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性格,他好像非常的放松和自在,并没有什么陌生感,就好像他一直都在a市生活和工作,与唐弘业早就已经是老熟人了一样。
  “昨天我本来就想和尹湄一起过来给你们帮帮忙来着,不过后来一想,我们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到这边可能反而添乱,所以就拖到了今天早上才来,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让你们受累了!”黄帅一边从袋子里面拿唐弘业买的早餐,一边一脸歉意的笑着对正在开车的唐弘业说,“今天你可千万别跟我们客气,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事情就尽管招呼,无论如何得让我们有机会发挥自我价值啊!”
  唐弘业听他这么说,也看了一眼后视镜,对黄帅笑了笑,不大在意的摆了一下手:“我也没想到你们前脚到了,后脚居然就有案子送上门来,本来还以为你们初来乍到能轻松一段时间,慢慢熟悉环境呢。”
  “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人适应能力特别强,属于野草型的,放到哪里都疯长。”黄帅笑呵呵的回应了唐弘业一句,瞟了一眼坐在副驾驶也正准备吃东西的杜鹃,伸手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咱俩换一下吧,我这个里面葱比较少,正好你不爱吃葱,我呢又特别喜欢葱花的味儿,咱们就互利互惠一下吧。”
  杜鹃被他这么一说,仔细看了一眼自己手里面的那份早餐,还真的是有不少的葱花在上头,她别的都还好说,唯独不喜欢葱的味道,尤其是生的葱,所以平时吃东西只要能不加葱的都会一律免掉。
  在她低头确认自己那份早餐里面有很多葱花的时候,黄帅已经把他手里的那一份递了过来,杜鹃看了看,还真的是几乎看不到葱花的影子,再加上黄帅说他最喜欢吃葱花的味道,于是便恭敬不如从命的和他做了交换。
  之后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丁康强过去生活的那个村子,案发现场早就已经处理过了,现在门口还横着警戒线和封条,一般来说农村的居民都有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所以他们下车的时候已经能看到在外面活动的村民了,只是案发现场周围绝对没有人靠近,也不知道是怕一不小心破坏了现场要担责任,还是说对这个刚刚出了人命的房子存有某种忌讳的心理。
  几个人找到了这里的村长,想要在这里开展调查工作自然免不了要和村民打交道,唐弘业他们都是外来的陌生人,假如再遇到像上次吴哥的老婆那种因为怕得罪人惹麻烦,所以拒绝配合的,有村长帮忙沟通可能会减少一点抵触情绪。
  这个村的村长姓沈,已经五十多岁了,听说了唐弘业他们的来意之后态度还是很积极的,赶忙一个电话打回家里去,把自己的儿子给叫了过来,让儿子帮自己一起陪着唐弘业他们去做走访,没过一会儿他的儿子小沈就赶了过来,小沈的年纪和杜鹃、唐弘业他们差不多,也算是个性格比较开朗外向的人,在案发当天他没在家,所以对于丁正青的那件事也只是有所耳闻,现在被父亲叫过来陪同办案警察,这让他感觉有些兴奋和激动,两只眼睛都快要放光了。
  “那就这样吧,咱们四个人分成两组,一组人跟着沈村长,一组人跟着小沈,这样能比较有效的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唐弘业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杜鹃点了点头,扭头看了看黄帅和尹湄:“你们谁跟我一组?”
  “我都可以,听你们的吧。”尹湄小声回答,她的声音很细又比较轻,倒好像是在小声嘟囔似的,并且看起来整个人也有点局促,不知道是因为环境太陌生还是跟周围的人都比较不熟悉。
  “那就我跟你一组吧,”黄帅原本觉得尹湄毕竟是女同事,自己不好先开口抢着做选择,免得太没有绅士风度,现在既然尹湄放弃了选择权,那他倒也不介意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咱们两个虽然都是初来乍到,但是毕竟之前就比较熟悉了,应该不难施展,尹湄性格比较软,有弘业带着可能会更容易打开局面。”
  “我没意见,你们呢?”杜鹃欣然接受了黄帅的提议,又询问其他二人。
  尹湄方才自己都说了,她都听其他人的安排,现在当然不会说出什么反对的话,倒是唐弘业听完了杜鹃和黄帅的一番对话之后,脸上隐隐的带着几分诧异,似乎没有想到杜鹃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似的,不过他很快就隐去了诧异的神情,爽快的点了点头,示意了尹湄一下,然后就跟着沈村长先离开了。
  “那你们俩就是跟着我一起呗?你们有没有什么目标?打算先去哪一家啊?”小沈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非常积极主动的开口询问杜鹃和黄帅,“这么跟你们说吧,我虽然没有我爸的老面子,但是在村里人缘也还是可以的,只要你们别专门挑那种茅坑里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的主儿,估计都不用担心碰壁的事儿。”
  “不着急,咱们先聊一聊吧。”杜鹃坐在那里没有起身,对小沈笑了笑,示意他稍安勿躁,“你爸是这里的村长,对村子里的事儿肯定特别了解,你是他儿子,应该也比一般人知道的更多一些吧?”
  “瞧你这话说的,”小沈摆摆手,他本身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面对着杜鹃这么一个长相甜美的年轻姑娘,自然而然的就多了几分热情,并且也非常在意起自己的形象来,说话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挺直了腰杆儿,或多或少有点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意思,“我承认我爸是村长,多少给我涨点儿面子,但是我可不是全靠着他当村长才能知道村子里大大小小的那些事儿。这么跟你说吧,我爸知道的事儿,不少我都知道,我知道的事儿,有一些他可不知道!”
  “你的意思是你爸还没你消息灵通呢啊?”黄帅笑着问。
  小沈嘿嘿一笑:“不奇怪啊!我爸多大岁数,我多大岁数,这不是明摆着的么!别人家的事儿,人家老一辈要是不想让外人知道的,我爸也没处打听去,但是别人家小字辈儿的事儿,有一些我知道的,他们爹妈都不一定知道,他们爹妈都不知道的,你们还指望我爸能知道?”
  “那你跟丁正青熟么?”杜鹃问,她心里面盘算了一下,这个小沈的年纪比丁正青要略小个四五岁,丁正青是在十年前,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开的村子,那个时候小沈也才刚刚十二三岁,虽然说而是二三岁和二十六七岁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差距,但是放在十年前,青春期的那个阶段,十二三岁的小屁孩儿一般是很难和十六七岁的大孩子混迹在一起的,所以小沈对丁正青的事情能有多少了解,她也并没有抱有太大的幻想,只是想要从不同类型的人口中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听到一些不同版本的事情罢了。
  第十八章 出名
  小沈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倒也还算是挺老实,他晃了晃脑袋,回答道:“这个怎么说呢,丁正青他对我不熟,不过我对他熟。我跟他是一个学校的,我们都是在镇上念的书,我们镇上的初中跟高中是在一起的,就是一所学校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我去念书的时候他都差不多要走了,这中间我俩在一个学校也就算是一年多不到两年,不过他那会儿太有名了,我就是个刚上初中的小屁孩儿,所以他肯定不知道我,我是想不知道他都难。”
  “丁正青为什么那么有名啊?他有什么特殊才艺?”黄帅非常感兴趣的问。
  小沈摆摆手:“啥才艺啊,我们那就是一个镇中学,能有啥才艺!有也顶多是什么体育特长,吹拉弹唱那些,在我们农村谁家能有那个闲心去培养孩子啊!丁正青有名是因为他老爹有钱,家里头条件好,所以穿的用的那都绝对是这个!”
  说着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在黄帅和杜鹃面前晃了晃:“可能我说了你们也不一定觉得算是什么事儿,但是就十年前,我们镇上的中学里头,丁正青从头到脚一身的大对号大钩子,绝对能让别人羡慕死了!我听别人说,他那时候花钱也大方,中午我们都是吃带的饭,他就总带着一群朋友哥们儿什么的,去我们学校街对面的饭馆儿吃,还喝酒,他家对老师大方,老师也不太管他,有时候还得卖点面子给他呢,所以好多人都巴结丁正青,想要跟他做朋友,有一段时间他在学校里面活动,身边前呼后拥的,知道的是个学生,不知道的还以为什么明星呢。”
  “那丁正青他这么受人欢迎,是不是也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他呢?”杜鹃问。
  小沈嘿嘿一笑:“这还用说!那会儿喜欢他的小姑娘海了去了,就连我们班都有暗恋他的,你们说夸张不夸张?我们那会儿可是初中啊,但是那小姑娘就喜欢丁正青,那时候的小女孩儿好像流行看那种霸道总裁什么的小说,她们就说丁正青感觉特别像小说里头的男主角。要我说什么丁正青像小说里的男主角啊,是丁正青花钱的样子很像她们看那个小说里头的男主角吧!”
  小沈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面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一股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淡淡的酸,不过这倒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虽说他和丁正青之间有那么几岁的年龄差,但是差距并不大,丁正青被人前呼后拥的时候,小沈也是一个已经进入了青春期的少年,所以对丁正青有些羡慕嫉妒也都是很正常的反应。
  这种反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杜鹃他们倒是一个好消息,毕竟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怀有羡慕或者嫉妒的情绪时,反而会更加留意对方的一举一动。
  “那这么多小姑娘喜欢丁正青,丁正青当时身边有没有什么女朋友?”
  “有啊,当然有了,他都那么受女孩子欢迎了,再没有女朋友,那不是太没天理了么!”小沈笑了笑,然后又补充一句,“而且吧,除非是学习特别好,一心就想要考大学走出去的,其他就想念得差不多就回家干活儿做点营生的,一般早早就找了对象了,家里头也不会太过问,俩人愿意好就好着,好到了年龄足够大就去把结婚证一领,回家把喜酒那么一摆,就开始过日子了。丁正青估计那会儿也没打算考什么大学吧,毕竟他家里头那么有钱,他就跟着他爸干就够了。”
  “那他当时有几个女朋友啊?”
  “据我所知就一个,我们学校当时上下好几届公认的校花,叫什么来着……我一下子还有点儿想不起来了,我就记得当年那叫一个漂亮,就算我那时候才十三四、十四五,还傻乎乎的也不懂什么事儿呢,我都觉得那个女孩儿特别漂亮,”小沈回忆起当时丁正青的那个女朋友,眼神里面带着一种沉浸于回忆当中的迷离和神往,“我印象当中那个女孩儿个子挺高的,皮肤特别白净,看着就跟电视里头那种大城市的姑娘似的,眼睛也大,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关键是身材还好,那会儿她也就是个小高中生,但是吧……我说这话你们可别觉得我不正经啊,那真的是该有的有,该没的没,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反正说那个女孩儿以后去考电影学院我都信,那时候感觉电视里头的女明星也就那么回事儿呗,也没觉得比丁正青那个女朋友漂亮多少。”
  “那个女孩子家是哪里的你知道么?姓什么能大概有个印象么?”
  “我是真想不起来,要不然咱们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们说我有必要瞒着不告诉你们么?说了对我也没啥损失,瞒着对我也没啥好处,你们说是不是?”小沈看到杜鹃和黄帅明显对于自己能说出对方样貌却说不出对方姓名的这件事有所怀疑,于是便赶忙替自己辩白起来,“我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十几岁的小男生嘛,我也幻想过自己能像丁正青那样,走到哪里都身边跟着一群小弟,被一群小姑娘明恋暗恋单恋的,然后还有一个特别漂亮身材好的女朋友。我那时候没少偷偷留意丁正青和他女朋友,尤其是他女朋友。不过后来丁正青他们全家就都搬走了,去市里,他那个女朋友也不来学校了,有人说是被选走了当模特儿去了,还有人说是选上了当空姐儿,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后来慢慢的就没什么人提他们这两个人了,要不丁正青这次跑回来翻盖房子什么的,我也差点忘了他了。”
  “那回头麻烦你联系联系当年的同学或者校友什么的,看看有没有人能记得丁正青那时候关系比较要好的朋友或者那个女朋友的姓名联系方式之类的吧!”杜鹃开口拜托小沈,丁正青时隔这么久又回到故乡,短短数日之后就遭遇到了杀身之祸,并且手段如此蹊跷,如果说只是凶手临时起意的计划,似乎又不像,所以与丁正青过去有过交集和恩怨的故人嫌疑同样是很大的。
  “行行,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你就放心吧!”虽然说小沈已经不是那个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了,但毕竟也是二十出头,面对杜鹃这么一个相貌甜美又年纪相仿的人委托自己的事情,也是答应得格外爽快,“回头我就帮你们打电话问问我之前的同学他们,看看谁知道这事儿,那接下来咱们去哪儿啊?”
  杜鹃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考虑了一下,毕竟一个村子人家也不少,他们不可能毫无筛选的每家每户都去走访询问,一来是浪费时间,二来是人力不足,包括作为想到的沈村长父子两个也未必会一直都有耐心陪同下去,所以她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
  笃笃笃。
  有人在外面敲了敲那扇原本就敞开着的门,三个人不约而同的扭头朝门口看过去,发现唐弘业站在门口,脸色看起来似乎不是十分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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