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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_分卷阅读_82

  她始终是包含快乐和希望的那一个,像个非现实的人物,有一个非现实的梦想。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认可这个非现实的梦想会像热血漫画里的一恶俗桥段一样,经过努力和拼搏之后,以一个大家都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
  我想了一会儿,打开通讯录翻了一遍。
  上面只存了十几个号码,真的对仰令有帮助的仅是其中的三个,李衿、赵漫沙、楚博雅。
  李衿排除,她自己的脚跟都还没站稳呢,要提携别人太让人不喜了。赵漫沙也排除,虽然她看似是最合适的一个,但我敢肯定她那样的人绝对看不起仰令,毕竟仰令要出生没出生,要本事好像也没什么本事,除了开脑洞。楚博雅也排除,这大神每个月都用转账短信刷存在感,但我压根儿没和他说过话见过面,关系不好,不太合适。
  所以除了李衿我都问问吧。
  我编辑短信,“怎么能让朋友嫁给高富帅?”然后点击发送。
  不一会儿就有短信进来。
  是赵漫沙发来的,“嫁给我儿子啊!!”
  我后知后觉地想到,根据江湖规矩,一般用“我朋友”做主人公问一个比较尴尬的事情,都是在暗示这就是问话的人身上发生的事。这么理解的话,就好像是我自己在问要怎么嫁给高富帅。
  楚博雅的短信也来了,他说,“嫁给我朋友。”
  ……好像又被撩了。
  虽然我早就意识到他对我有点想法,不过这个一直没来认识我的男人仿佛有点闷骚。这个隔鞋搔痒的调调和仰令打直球的爽快比起来不那么磊落,不过我要更正,这才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教科书一般的撩妹。
  反正他在我这儿的好感度涨了,涨了大概两分吧。
  毕竟不熟,总分两分很了不起了。
  我难得有了点兴趣,又发短信过去问他,“你朋友帅吗?”
  你帅吗?虽然肯定比不上修.真.界的开挂一般的外表,不过我们可以见一面嘛。你要是合我眼缘的话我就和你结婚得啦,没事就睡你,而且这样你的钱就能合法地变成我的了,还省得给我打过来。
  他给我发来一张图片……图片发送失败。
  仿佛有什么力量阻碍我们见面一样。
  天道爸爸你最爱的不是我了吗?你这么保护他是为什么?毕竟我所有的情人的结局都不太好,就没有和平分手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最多在一起近百年吧,然后他们就会惹我生气,最后被我杀了。
  海明只不过死得最惨烈而已,我将他活生生抽干了灵力。那种痛苦我不知道有多强,大抵还是要比人间皮肉骨髓里的酷刑来得剧烈。现在想起来,我又何必这么做呢?杀了就杀了吧,还要彻底毁掉他的神魂,让他不得轮回转生。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做。
  我避免去回想,因为诚实地说,不留一丝痕迹地毁掉什么的感觉……实在是太愉快了。
  我一边觉得畅快,一边觉得恐惧,或者是我自己要我自己恐惧。
  真有意思,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有人来爱呢?他们一定是瞎了眼。
  又是接近期末,每到期末就是我最有空的日子,因为我的课总是集中在上半学期。明天没课,我要出去,也懒得再回寝室,就近找了个宾馆住下。
  这宾馆就开在十字路口的街道旁,来往车流量大,吵得厉害,住的人应该也不多。牌子破破烂烂的,积了很厚一层灰,廉价感特别强。我也没打算睡这里的床,就是找个地方充满手机和充电宝的电,也避免遇见大半夜在外游荡的人。
  毕竟我一个女的,看起来柔柔弱弱,万一有人想要占便宜抢钱,我杀了之后还要想办法解决录像搞定现场,水杏肯定又要打电话过来苦口婆心劝我收敛些低调些。也就她敢这么干了,换别人谁能这么烦我啊。
  而且天道爸爸最爱的不是我了。我要杀什么人居然不给我杀。我才感觉我是亲生的爸爸就不对我好了。
  楚博雅谁啊,位面之子吗?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他又有钱又有权,人设完美符合位面之子,这么想没准他还真是。
  有没有可能以前天道对我这么好就是要把我养成总裁最爱的那一款傻白甜啊,毕竟虽然对我好,但是完全就是被宠的人生,也特别擅长被宠,以后安排好的生活就是甜甜甜宠宠宠,赵漫沙对我这么好也是天道爸爸的意思,给它亲儿子养的媳妇什么的……这么一来楚博雅才是亲生的了。
  天道爸爸默默地装死,对我的想法毫无反应。
  好不爽啊,被自己的脑洞气到了。
  我进了房间,给充电宝充上电,然后握着手机打对战游戏,虐了一会儿对面的手残后火气不降反升。也没有多生气,就是很不爽,很不爽。
  你们猜之后发生了什么?
  半夜三更,有人摸进来了诶。
  而且不是提供运动服务的女人,是几个又丑又猥琐的中年男人。
  我用神识扫了一圈,发现总台上这条走廊的监视器是坏的,于是默默掏出了兜里的……钓鱼线。</dd>
  第72章
  翻书太快的时候,被书页割伤是一件还算寻常的事情。
  不止是书页,还有过薄的勺子可能会弄疼嘴唇,有人会在经过草丛时被叶片割伤……摘花飞叶皆可伤人一直都代表着武学修行到极致的境界,但实际上,我认为,这句话还可以延伸出另一种意思——任何东西只要使用得当,都能够成为杀人的武器。
  风筝线是我经过考量后选择的常备武器。
  人们时常忽略这种韧性和强度都很高的胶质线,不过常常放风筝的人知道,它能轻易切开血肉,速度稍快一点,切断骨骼也不在话下。再加上用处多、杀伤范围广、大量购买不惹人生疑的特点,风筝线实属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而且尽管我惯用刀,但杀鸡焉用牛刀的道理我还是很赞同的。
  偷偷摸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一个高壮的大汉,三个瘦瘦的小个子,其中一个小个子用什么工具开了锁,留在门外断后,另外几人打开手电筒,特别嚣张的就进来了。
  惯犯?这么明目张胆。
  我没吭声,先把风筝线钉进墙面,等他们把电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过来之后才冷不丁一收线,把他们绊倒在地上,然后一甩手,勾着门外站岗那人的脖子,把他拖了进来。
  门“啪”地锁上了,我没做什么动作,但灯光亮起,照在这四个人疼得龇牙咧嘴的脸上。他们张着嘴嚎叫,最壮实的那一个还死死掐着脖子,整脸带脖子涨得通红,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像上了岸垂死的鱼一般徒劳地张合着嘴。
  他们的惨状像是默剧里的夸张动作一样,激烈的冲突在无声中迸发,几乎充满了艺术性的幽默和魅力。
  我见过太多次类似的场面了,偶尔我会为此发笑,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摄影机,那么这个画面应该足够让我跻身世界一流导演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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