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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_分卷阅读_52

  赫连笙很欣赏华珠茫然的表情,精明如她,竟也会有困惑的时候,真是太有意思了:“我一路微服私访,认出我的,你是第一个。可你却说,你从未见过我。”
  我口中的太子,是前世的赫连钰,不是你!
  赫连笙起身,清冽的龙涎香在空气缓缓浮动起来,一如他尊贵的气度与身份,好闻却不好接近。
  他缓缓行至华珠身边,一把抓住华珠的小手:“不用收拾了,本宫什么都为你准备好了,返京。”
  ------题外话------
  渣太子,你这么渣柳昭昭造吗?
  ☆、【第六十三章】提督大人驾到
  散发着淡淡兰香的马车内,一只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如美玉般精致,轻轻地流连在一堆白骨之上。
  那些白骨,被谁拼凑得十分整齐,曲线优美、骨质缜密。
  “这是年华珠放在房里的?”问话时,廖子承美丽的指尖轻轻放入一个眼眶里,像在摸索什么。
  他对面,一名戴着忍者神龟面具的黑衣少年,认真地点了点头。
  廖子承微微勾了勾唇角,柔和的目光落进他孩童般纯真的眼眸里:“真乖。”
  流风在他旁边坐下,将手指放进了嘴里。
  这代表,他很高兴。
  廖子承敲了敲桌上的点心盒子。
  流风微愣,一双仿佛聚集了一斛珍珠的眸子跳动起璀璨的波光,然后他起身,将点心盒子抱入怀中,一点一点吃了起来。
  廖子承开始检查骷髅头。
  一般来说,以骨盆鉴定性别最为准确,但颅骨也能为性别提供非常重要的信息。孩童时期,颅骨的性别差异较小。到了青春期,性别差异逐渐增大。成年后,诧异就非常显著了。
  男性颅骨较大、较重、颅腔较大,如果用水来衡量的话,男性颅骨约莫能装二十九两水,女性只能装二十六两。
  再者,男性颅骨厚,面部狭长,前额倾斜,眉弓显著,眼眶成方形,眶上缘比较钝。
  而女子的颅骨略薄,面部较宽短,前额陡直,眉弓不显著,眼眶成圆形,眶上缘比较锐。
  再就是后脑部位的枕外隆突,男子的较粗大,女子的不发达。
  另外还有一项比较明显的特征,牙槽。
  这一个颅骨的牙槽占据了下颚体高度的二分之一,而男性颅骨一般只有三分之一。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女性的颅骨。
  廖子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了几下,若有所思道:“流风,我要一瓶醋。”
  帘子一动,糕点盒子稳稳地落于桌面,流风却早已没了影子。
  等待的时间并未持续太久,流风便拿着一瓶醋回来了。
  “给钱了吗?”
  流风摇头。
  廖子承拿起醋坛子看了一眼,“二十文。”
  流风又一溜烟儿地消失了。
  廖子承打开工具箱,拿出棉签,蘸了醋细细涂抹在颅骨表面,片刻后,一些奇奇怪怪的图案在颅骨表面浮现了出来。
  分别是,一口井、一个笼子、一团火焰。
  这三幅图代表了什么呢?
  轰隆隆,一声惊雷,响彻云霄。
  廖子承挑开帘幕一角朝外望了一眼,唇角一勾:“这么快就到了。”
  ……
  熏着淡淡苏合香的房内,王歆面色苍白地地低喝,朱红裙裾随着她一个趔趄,宛若鲜血一般在周身流淌,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扑鼻而来,是她碰倒花瓶时划破了手指的肌肤。
  一个细小的动作,在旁人做来轻而易举,但体力不支的她,却耗尽了所有力气。
  最终,她只能就范,乖乖地靠在对方怀里,“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王老太君掸了掸烟灰,将玉石烟杆放在一旁,老僧入定一般地淡道:“给小姐穿上鞋子。”
  丫鬟将怀中的王歆扶到冒椅上,躬身,为她穿上绣了并蒂莲的粉色绣花鞋。
  王歆有气无力地靠着椅背,冷飕飕地目光射向自己的祖母、自己的生父:“为什么要退掉廖公子的亲事?他从江南寻药救了我,你们转头就做这种忘恩负义的事?不怕遭天谴吗?”
  “天谴?”王老太君闷闷一笑,不再多言,只摆手叫人将她扶起来。
  王歆昏迷太久,体虚羸弱,站都站不稳,却还是皱眉反抗:“我不入宫,放开我!我明明已经许了婚事,你们要把它破坏掉。破坏掉就破坏掉,大不了不一辈子不嫁就是了,可你们……你们又要逼我入宫!”
  王庆和王恒没想到老太君会打这个主意,王歆服了药一转醒,老太君便当机立断,要送她入宫。但诧异归诧异,他们依旧认为老太君的决策是正确的。无论容貌或智慧,王家都无人能出小七左右。
  王老太君摆手示意丫鬟退下,当屋子里只剩他们几个主子时,她缓缓开口:“你以为王家还是以前的王家吗?或者,你以为琅琊还是以前的琅琊?”
  王歆不解。
  王老太君站起身,关上被冷风刮得咯吱作响的窗子,又道:“别看王家表面风光无限,实则早已在走下坡路。你二叔在朝堂,屡屡遭人排挤,你三叔虽然恢复帝师之位,但他从没将王氏一族的命运放在心坎儿里。再看你父亲和你大哥,你父亲掌管水师多年,一直没能将蛟龙军治理妥当。这一次,朝廷又派来一名新提督,若他成功地将蛟龙军拽在手里,你父亲日后,怕也得仰人鼻息!再说你哥哥,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让太子逮住了把柄!你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你父亲被挤出官场、你大哥踉跄入狱?”
  王庆与王恒齐齐露出了汗颜的神色。
  王歆握着手里的药瓶,看了父亲与大哥一眼,陷入了沉默。
  王老太君走过去,将她轻轻揽入怀中,抚摸着她鬓角的发丝,语重心长道:“如果,你承认你姓王,承认自己的骨子里流着王家的血脉,就努力坐上那个宝座,不要看着王家没落。”
  “老太君,老爷,提督大人到了。”门外,一名丫鬟禀报道。
  王庆眸光一颤,掸了掸宽袖:“总算是来了,我亲自出去迎接。”
  王恒就道:“我跟父亲一起。”
  外边的丫鬟却“哎呀”了一声:“不是……奴婢没说清,提督大人到了城里,但没来咱们府。”
  “那他去了哪里?”父子俩异口同声地问。
  “颜家!”
  ……
  出了花厅,华珠甩开他力大无比的手,却在甩开的一瞬间双腿一软,腿软地朝后倒去。
  “你对我下药?”
  赫连笙揽住她粉肩,咬着她耳朵,无比亲密地低声道:“一点软骨散而已,你能走、能动、能吃、能喝。”
  隔得太近,鼻尖满满的全都是他的气味儿,曾经她爱极了这种味道,现在却只会觉得恶心、作呕!
  华珠缓缓站直了身子,尽量与他保持距离:“殿下可真是用心良苦,臣女身份卑微,担不起殿下荣宠,请殿下允许臣女自己上路。”
  赫连笙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自然也就没放过她眼底毫不掩饰的厌恶,他冷峻的眉眼忽而又冷了几分:“如果你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恭喜你,成功了,我现在对你很刮目相看。”
  欲擒故纵?华珠真想仰天长笑,这种渣男,剥光了,再陪上十里红妆,看她会不会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把持不住。
  “太子殿下,你真是自我感觉良好。”华珠皮笑肉不笑道,“不过我很奇怪,如果殿下真对自己那么有信心,为何还得对我下软骨散。你怕我跑掉,不是吗?这说明,你内心其实也知道我不想入宫。”
  赫连笙的笑容僵了僵:“这由不得你选择,不是吗?”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也是一个男权社会,女人的未来,永远都是男人说了算。任何想要颠覆这种传统的存在,最终都会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
  华珠没有反驳赫连笙的话,因为赫连笙说的没错,入不入宫还真由不得她选择。她纵然仇恨一切伤害过他们母子的人,却也不是一个毫无弱点的人,她与赫连笙撕破脸没什么,但父亲呢?年绛珠呢?颜博和她的一双小外甥呢?也要把他们都搭进去吗?
  颜府贵为琅琊三大家族之一,尚不能为了她与赫连笙公然对抗,要打倒赫连笙,她需要一个更强大的靠山。
  是的,她要打倒赫连笙,因为即便她想放过他,他也还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她。
  这种被苍蝇叮着的感觉,简直糟透了!
  冷冷一笑,华珠说道:“都说多情之人也最无情,以前我不信,现在毋庸置疑了。”
  赫连笙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讲下去。
  华珠慢悠悠地捏起腰间粉红色荷包上的流苏,眼神清冽如自冰湖流来的一汪泉水:“是谁为了让柳昭昭在九泉之下得到安息,死活不让开棺验尸的?又是谁在明知柳昭昭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之后,非但不把她绳之以法,反而滥用职权给了她荣华富贵的?现在,柳昭昭尸骨未寒,殿下便开始左一个秀女、右一个秀女地往京城带。返京的车队里,可是装着‘太子妃’的尸骨呢!你说她泉下有知,会不会气得直接从棺材里爬出来?”
  赫连笙的笑容凝在唇角,沉默半日,又轻笑着道:“还说不是欲擒故纵?但这种把戏,我劝你还是点到为止的好,偶尔为之,本宫或许会觉得新鲜,用多了,便不怎么灵验了。如果,你想在本宫的心里拥有一席之地的话。”
  呕——
  华珠恨不得把三天的饭菜全都吐出来!
  她上辈子真的瞎了眼吧,才会看上这么个渣男?
  他是不是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恨不得脱光衣服爬他的床?然后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华珠嘲讽一笑:“我就这么好,值得殿下如此倾心相待?”
  赫连笙缓缓走来,霎那间离华珠近了好几份,熟悉的味道总能让人忆起带了这种味道的过去,前世一幕幕,从侍寝到产子,闪电般地掠过华珠脑海,华珠只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起来。
  在她无比排斥的注视下,赫连笙勾起唇角:“你的价值,比你想象的要高!”
  价值?她一个府台庶女,能有什么价值?又不是像话本里写的,她有个身世强大的娘亲,留给了她某个震惊世界的宝藏。她娘是卢晓珺,平民百姓,如假包换!
  赫连笙脑子进水了吧?
  赫连笙不知华珠正在心里诽谤他,只是看着她倔强的表情,与记忆中那张脸一点点融合,心头一动,他凑近了华珠。
  热热的呼吸传来,华珠忙撇过脸,淡道:“亏心事做多了,会遭天谴的。”
  赫连笙停在与她咫尺相距的地方,笑了笑:“我不信鬼神之说。”
  “那么,你的确做了亏心事了?”华珠反问。
  赫连笙的目光微微一动,真是个危险的女人啊,随时随地都能找出别人话里的漏洞,这项本事,到底跟谁学的?
  华珠看了一眼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某人,忍住厌恶,慢悠悠地道:“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人啦,最好不要做亏心事,即便做了,也要想法子忏悔和弥补,否则,真会惹来天谴。”
  “本宫只信事在人为!”赫连笙握住华珠的手,就要跨过大门。
  忽然,一声惊雷,仿佛带着毁天灭地之势,在头顶突兀地炸响,整个车厢,乃至大地,都发出了轻微的颤抖。
  然后,赫连笙就看见一辆由八匹骏马所拉的宝华盖蓝色麒麟图腾的马车缓缓停在了颜府大门口,它顶端镶了五颗硕大无比的夜明珠,四角又挂了金色琉璃盏,透着朦胧而高贵的光。
  而那些骏马,随便拉一匹出来,都能赛过千里良驹。它们头上戴着银色的闪电形头盔,好似一支从远古洪荒驰骋而来的兽队,浑身都散发着一种野蛮霸道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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