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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卷阅读_290

  只是要骑雪原狼并不容易,那些狼心高气傲得很,轻易不肯让谁爬上自己的背。众小鬼由此引发出一阵热烈的攀比风潮,绞尽脑汁的想把自己变成一名小小小狼骑士好爬到狼背上去耀武扬威。
  不过到目前为止,能爬上狼背的,除了伯纳,就只有奥格的好友分里肯,连奥格想学着好友的举动去攀爬狼背都不行。
  巴娅分出去住了,剩下的十八匹狼里,伯纳跟一头他起名为斑斑的的雪原狼极为合拍——那狼右眼眉际那里有一道褐斑,因此得名。里肯则跟一头他起名为雪球的母狼关系很好,这名子有点囧,但那母狼一蜷起来,浑身银毛的衬托之下倒真跟雪球也似的,彪悍中透着娇憨,不负雪球的可爱的名字。至于银星,它是孙志新的铁杆狼小弟,和孙小鲁一起入住到孙志新帐蓬里。有那么几回,孙志新都想给它正名敢称孙星来着……
  眼见得族人和群狼生活得这般和睦,泰格却是不寒而慄。一想到自己如果把秘密跟孙志新说了,那厮指不定也会现在这般天天往纳鲁的背上爬那样往自己背上爬…… 他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打死都不肯说!他现在算是觉出来了,孙志新这货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百分之百的绒毛控!凡是四足的,带尾巴的,浑身上下长满绒毛的,孙志新那家伙心底的狗血就会被点燃,他的行为也会变得很古怪。而自己做为他的鲁玛,绝对无法忍受他把自己当玩具来玩耍。
  而孙志新,心里则是打着小小的算盘:
  既然狼群已经入住部族,也算得部族的一部分。那为何不把群狼培养成部族的战力?
  他就是个不安份的,小说电演看得多了,对那些有着兽坐骑的兽骑兵一向眼红心热得很。一想到将来的某一天,部族的狼骑士和自己的狼伙伴一起冲锋陷阵,像这样他幻想过无数遍的魔幻场景真实的在眼前出现,他就浑身狗血沸腾!
  但孙志新也是个厚道的,知道这事只可幻想,不可强求。他素来喜欢这群雪原狼,半点也不想委屈它们,因此纵然心里有着很多幻想与憧憬,但从来也没有在背后做过推波助澜之事。也如他理想中认为的那般,坚持认为狼骑士与座狼的契合是自然而然的事,同时也是一件心灵与心灵水乳交融的美事。如果强求那便不美,委屈了雪原狼,也看轻了自己的族人。如果族人们够用心,雪原狼也喜欢他们,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成,就像是伯纳和斑斑,里肯和雪球一样。他们现在与雪原狼相处的模式,可不正是狼骑兵的雏形?完全不必要自己去多事。
  真好啊,真好!就是雪原狼的数量太少……要是它们都像巴娅那样多生点儿小狼就好了。
  种种原因归结了一起,雪原狼混在族群里的生活就成了纯粹的放养。因为迪塞尔带着群狼的加入,它们原先呆的那边洞穴的出入通路已经因为安全漏洞原因而堵上,狼群与部族成员的进出都走同一个地方,便是塔里木镇守的那个冰墙通道。
  早间塔里木打开防守的木门,雪原狼们自行鱼贯而出,捕猎去。晚间再打开大门,放雪原狼们回来休息。
  此时仍然是寒冷凛冽,雪原狼们的收获有时多有时少,很不固定。多的时候迪塞尔会拿来给大家分食,让大家都吃上新鲜肉食。少的时候则是部族这边拿出存粮,或是在地下洞穴搞来的食物,与狼分食。
  像这样的合作关系理所当然的形成了,孙志新从来都没的插手过半点。他跟奥瑞克、玛斯一样,都看到了和雪原狼一起生活的良好未来前景,从不多余的介入,让狼群与族人自行建立稳固的友谊。
  其实孙志新还是有点小小私心,他想把这群雪原狼变成居家狼。却又不喜它们脱了野性,变得狼不狼,狗不狗的。想要保住雪原狼的本性,又想要它们和部族成员一起长久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放任不管,让雪原狼不过于依赖人类,也让人类不把它们当宠物看待,虽不见得最好,但尽力做到平等交往。如此,便能缔结下长久的盟约。
  可是他显然突略了纳鲁的猎人本性,本以为纳鲁变来变去的变不回来,心里会焦灼难安的烦躁不已。事实上也确实这样,头几天纳鲁总是转来转去的不得安宁。可接下来的日子,他居然就以这种狼形态,伙同一群雪原狼捕猎去了……
  回来的时候纳鲁心里还挺臭美,谁不喜欢任着性子在旷野里奔跑,展放自己的野性?又做为一名男人,谁不喜欢力量强大,拥有强健的**,有一种天地一切尽在掌中的快感?以前不行,现在做为狼人倒可以轻易感受得到。
  随着群狼外面野了几天,纳鲁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反正自家吉玛从头到尾都没有嫌弃过他,他现在倒是觉得自己的狼样子挺好,倒真的不急着变回来了。
  这事剌激到了大奔,那家伙只矜持了几天,也把衣服一脱,伏到地上就变身成雪原狼,跟纳鲁一起捕猎去也。
  反正部族也接受了狼人的存在,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倒是大奔的变身如同一场精采的马戏表演一样引来众人围观,指指点点热闹得很。要知道大家都是史前人,半点没有看别人的光屁屁而觉得不好意思的自觉性。变身哪!多精采的不是?
  如此可把孙志新囧得不轻,浑然身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大清早的众小孩及好事者,比如哥本那类的贱人,就守在迪塞尔面前大嚷:“变一个,变一个!”
  大奔便极度豪爽的像脱衣猛男一样脱掉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性感的上好健子肉。
  尼玛!
  大奔的身材真是好……当真是要啥有啥,那胸肌,那八块腹肌,那修长健美的大腿,真是极品!孙志新远远的看得面红耳赤,又觉得大饱眼福,真是矛盾中痛苦并快乐着。转头一看,哈里斯这个傻子也在看,还两眼放光,口中口水滴溚的眼光直往大奔腿间溜。
  孙志新于是大怒,大奔这贱狼人,没事脱毛衣服表演**秀啊?让哈里斯这纯洁孩子都被带坏了……
  忙喝道:“不许看!”
  哈里斯茫然不解的转向孙志新,用纯真的表情无声的询问:“为什么大家能看,我就不能看?”
  面对着那样的天真无暇的表情,孙志新彻底完败,丧气的道:“看吧,看吧,你使劲儿的看!我可提前警告你,哪天屁股遭殃……哼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侧眼瞅瞅哈里斯紧绷好看的小屁屁——尼玛,优质的上等好臀,这货本钱也不错嘛。咦?呸,呸,呸,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纯洁的孩子,你知道不知道,你被大奔的男色给诱惑了!就你这身板,虽然也不矮,但跟大奔一比,迟早是个被压的货!你有点觉悟好不好!
  哈里斯当然无感觉,只瞅大奔的果体瞅得来劲,一边纯情着,一边又□着。纯情的□像一种致命的诱惑猛烈的往外喷放,连孙志新都不得不离他远些——纯情的孩子一但开了窍,那真是伤不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过大年,又是元宵节,按照习俗来说是要吃元宵,也是汤圆的东西。
  我对那个东西历来无爱,软软的、糯糯的,黏牙不说,还甜得腻死个人,一想起那味道我的胃里就直冒酸水。
  但家里的人除了我,都喜欢吃那个东西。先用醪糟煮制醪糟糖水,再煮上汤圆,或是再加个糖水鸡蛋什么的,便成了美食。至于我嘛,帮大家搓搓汤圆是可以的,手法还不赖,就是对吃它没啥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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